信件内容
留言人姓名
陈晨
留言时间
2025-07-03
留言标题
异地自费住院,回参保地要如何报销?
留言内容
异地自费住院,回参保地要如何报销?
回复时间
2025-07-08
回复单位
乌拉特前旗医疗保障局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民朋友您好,您咨询的关于异地自费住院,回参保地要如何报销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经我局办公室核实,市民陈晨反映的异地自费住院,回参保地要如何报销的问题属实,已于7日10时28分对群众进行了响应,并责成业务处进行办理,工作人员于8日10时与群众进行沟通,确定了问题的解决方案,并于8日10时组织2人就群众反映问题进行了解决,此问题处理结果为已告知当事人缴纳居民医保正常疾病住院回参保地报销需要将住院发票、费用清单、诊断证明、身份证及银行卡复印件/社保卡递交到就近卫生院或医院,由卫生院和医院统一递交医保局报销。缴纳职工医保正常疾病住院回参保地报销需要将材料(住院发票、费用清单、诊断证明、身份证及银行卡复印件/社保卡)递交到乌拉特前旗民生大楼3楼办理报销。局办公室于8日10时,将办理情况反馈给市民。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