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3年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 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的公告
按照乌民委发[2023]19号《关于申请批复2023年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及乌政字[2023]53号《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关于对2023年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的批复》文件要求,现将实施的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进行公告,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项目情况:
一、乌拉山镇三湖村道路硬化工程,安排资金48.5万元。此项目由乌拉山镇人民政府主体实施。主要建设内容为:村内道路硬化1.1公里,硬化混凝土厚度为16厘米。
二、额尔登布拉格苏木巴音温都尔嘎查山上片储草棚建设项目,安排资金37.5万元。此项目由额尔登布拉格苏木人民政府主体实施。主要建设内容为:补贴25户新建的储草棚,每栋补贴1.5万元。
主管单位:乌拉特前旗民族事务委员会
监督电话:0478—3212440 12317
邮箱:wltqqmw@163.com
公告时间:2023年5月23日—2023年6月1日
附件:乌镇政发〔2023〕92号《关于上报乌拉山镇2023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实施方案的报告》、额政发〔2023〕153号《关于上报巴音温都尔嘎查山上片储草棚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报告》
乌拉特前旗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3年5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