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分配的公告
按照《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巴财农〔2023〕1275号),《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以及做好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上级下达我旗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288万元。并根据乌民委发〔2023〕18号关于分配《提前下达乌拉特前旗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的请示及《乌政发〔2023〕380号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关于对分配《提前下达乌拉特前旗2024年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方案的批复》文件要求,现将实施的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分配批复情况进行公告,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一、白彦花镇点布斯格嘎查马匹购买项目,拟分配资金55万元。
二、额尔登布拉格苏木巴音温都尔嘎查储草棚建设项目,拟分配资金60万元。
三、白彦花镇阿贵高勒嘎查民族特色手工艺(毡艺)传承工作站新建生产车间项目,拟分配资金54.58万元。
四、沙德格苏木呼和温都尔嘎查鲜草工厂项目,拟分配资金53万元。
五、苏独仑镇瓦窑滩村清选色选机项目,拟分配资金58.6万元。
六、困难群众饮用低氟边销茶项目,拟分配资金6.82万元。
监管单位:乌拉特前旗民族事务委员会
监督电话:0478—3212440 12317
地 址:乌拉特前旗民生大楼6楼
邮 箱:wltqqmw@163.com
公告时间:2023年12月29日—2024年1月7日
乌拉特前旗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3年12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