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乌拉特前旗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的公告

来源: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1-04 15:24 字号: 保存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关于“征收农用地片区综合地价应当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的要求和内蒙古自然资源厅《内蒙古自治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方案》《内蒙古自治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技术方案》(内自然资字〔2023410号),为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乌拉特前旗开展了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工作已于202311月完成成果于202312月6日通过自治区自然资源厅验收组的验收。

  2024年1月1日后,开展土地征收的,按本通知标准执行。

  附件下载: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核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