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特前旗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公告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知》(安委办函〔2024〕3号)文件精神,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强化社会对安全生产的监督,充分调动群众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的积极性,及时发现并排除重点场所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现就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公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一)“九小场所”。包括小型学校幼儿园、小型医疗机构、小商店、小餐饮、小旅店、小歌舞娱乐、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小生产加工企业等场所。
(二)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包括集餐饮、住宿、娱乐、商业、仓储、文化、体育、培训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经营场所,分租、转租形成生产、储存多种功能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
(三)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寄宿制中小学、养老院、旅游场所、儿童福利院等场所。
二、有奖举报时间
2024年1月29日——2024年2月8日。
三、奖励标准
举报人在举报时应当说明被举报单位名称、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发生的时间、地点、情形以及相关证据、有效联系方式,提倡实名举报。对实名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问题线索的,经核查属实的,相关部门给予举报人100—500元奖励。涉及其他举报事项,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四、举报途径
1.电话:12350、0478—3606213
2.电子邮箱:wqqawb@126.com
3.来人举报:乌拉特前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地址:乌拉特前旗林草局708室)。
乌拉特前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