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6年自治区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分配的公告
按照《关于下达2026年自治区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预算的通知(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巴财农〔2026〕2号),《自治区民委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自治区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的通知》文件精神,上级下达我旗2026年自治区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21万元。并根据《关于分配2026年自治区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的请示》(乌民委发【2026】4号)及《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分配2026年自治区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的批复》(乌政发【2026】10号)文件要求,2026年自治区财政常态化帮扶(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21万元分配到乌拉山镇三湖村自来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现将批复情况进行公告。
监督单位:乌拉特前旗民族事务委员会
监督电话:0478—3212440 12317
地 址:乌拉特前旗党政大楼3楼
邮 箱:wltqqmw@163.com
公告时间:2026年1月27日—2026年2月1日
乌拉特前旗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6年1月27日
附件1:《关于分配2026年自治区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的请示》(乌民委发【2026】4号)
附件2:《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分配2026年自治区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的批复》(乌政发【2026】1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