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乌拉特前旗政协第十二届政协四次会议第21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1-20 09:34 字号: 保存 分享至:

乔小霞委员

  您提出《关于进一步推进乌拉山镇镇社区“减负”的建议已交由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社区承担的管理和服务职能不断增多,网格化、精细化管理要求不断增加,为了切实保障社区工作正常开展,我旗也在积极在社区减负、提升待遇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

  一、探索打造高素质社区工作者队伍方面

  将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纳入人才发展规划,结合实际制定社区工作者队伍发展专项规划和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由旗政府职能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设岗招聘,乌拉山政府统一管理,社区组织统筹使用。加强对社区工作者的教育培训,提高其依法办事、执行政策和服务居民能力,支持其参加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评价和学历教育等,建立群众满意度占主要权重的社区工作者评价机制,探索建立容错纠错和奖惩机制,调动社区工作者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同时,2021年我旗为社区工作人员开始发放基层补贴,切实提升社区工作人员工资待遇。

  三、关于探索发挥社会力量作用方面

  制定完善扶持措施,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大力培育发展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充分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在开展纠纷调解、健康养老、教育培训、公益慈善、防灾减灾、文体娱乐、邻里互助、居民融入及农牧区生产生活服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减轻社区工作人员“负担”民政局牵头,建立社会组织孵化培育中心,苏木镇建立社会组织服务站,为社区社会组织提供孵化培育、活动场地、工作经费和人才队伍等方面支持。重点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提高社区社会组织的服务能力和发展能力。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政策措施,将城乡社区服务项目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将城乡社区自治组织纳入购买对象,将政府购买服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快建立起社区组织发现居民需求、统筹设计服务项目、支持社会组织承接、引导专业社会工作团队参与的工作体系。积极引导驻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力量和市场主体参与社区治理。

  四、关于推进社区减负增效方面

  民政部门目前正在协调旗委组织部、教育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农牧业局12个有关部门,按照巴彦淖尔市《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方案》,共同研究探索我旗城乡社区治理的工作措施,依法厘清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权责边界着力解决社区行政化问题,切实减轻社区工作负担。依据社区工作事项清单建立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由基层政府履行的法定职责,不得要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承担,不得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作为行政执法、拆迁拆违、环境整治、城市管理、招商引资等事项的责任主体。

  此复

  联系单位: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 系 人:杜宇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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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7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