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政协乌拉特前旗第十三届委员会2023年度第7号提案的答复
您好,您提出的《加强和规范小区物业管理 打造美丽宜居和谐生活环境》已交由我们研究办理,首先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于提案中的问题,我们积极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细致的调查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物业管理基本情况
全旗建成住宅小区178个(包括电厂、化肥厂家属楼、独栋楼和公寓楼),总建筑面积735万平方米,纳入物业管理服务的小区103个,管理建筑面积635万平方米,物业管理整体覆盖率87%,新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覆盖率100%。经物业主管部门备案在本地区从事物业管理服务的企业有30家,物业服务从业人员950余人,成立业主委员会或正在筹备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有119个,成立比例为68%。其中5个小区成立了党组织,物业服务行业协会纳入了物业主管部门党支部,成立了党小组,成立了党支部的物业企业有1个。
二、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推动党建进小区方面
物业主管部门旗房屋产权交易中心,在今年的物业管理工作中,积极协调各社区(居民委员会)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推动党建进小区,打造“红色”物业。促进有条件的住宅小区成立党组织,并成立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实行社区工作人员与小区党组织和业主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共同监督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逐步提升小区业主的自治能力,不断提高小区的物业服务水平,并实行优胜劣汰制,按照物业法律法规及相关流程,逐步淘汰一些服务质量差的物业服务企业。
三、完善小区管理,消除信任缺失方面
(一)加强居民小区业委会建设。依据《民法典》、《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由旗房屋产权交易中心牵头,协调乌拉山镇、各社区居民委员会加强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筹备组建和换届选举工作,提高本地区业主委员会的组建率,同时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的指导监督,使其依法发挥正面作用,监督和配合各物业服务企业做好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提高小区业主自治能力,为广大业主创造安全、文明、和谐、优美的居住环境。
(二)加强物业管理服务监督,提升业主满意度。物业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监督工作,努力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和物业服务技能。督促指导各物业服务企业强化员工的的培训工作,提高服务意识。2022年开展了共建美好家园活动,2023年持续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指导各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党建引领”,打造“红色物业”,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百米”,为群众办实事、共建美好家园。在创建“党建引领红色物业”、“共建美好家园”活动中,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选树优秀企业和示范小区作为示范引领,以点带面,加大开展此项工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及时处理业主反映的各类物业管理方面的问题,做好各项管理工作,使广大居民安居乐业,促进和谐,逐步提升业主的满意率。
四、规范物业收费标准方面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广大业主共同参与物业管理。2023年,旗物业主管部门印制了《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政策,宣传册五千册、宣传单七千张,发给各物业服务企业和广大业主,强化物业法规政策的宣传工作。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强化宣传工作,积极引导广大业主树立“花钱买服务的意识”按时缴纳物业服务费,维护小区公共秩序,积极参与小区文明建设,构建和谐社区,自觉遵守物业相关法律法规,营造全民了解物业管理、参与物业管理的良好氛围。二是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建立“质价相符”的服务观念,进一步落实物业服务公开公示制度,增强物业服务收费的公开透明度,保障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知情权、监督权,并在物业服务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布物业服务、停车及其他有偿服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和投诉电话等信息,让广大群众明明白白消费。三是相关物业职能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各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动执法,加强日常的物业管理监督活动,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加强住宅小区内的日常巡逻巡查工作,发现有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占用消防通道、私搭乱建、违规私拉电线、侵占绿地等违规行为,要及时劝阻制止,制止不了及时向各有关行政职能部门报告;旗物业主管部门房屋产权交易中心积极协调各相关职能执法部门在住宅小区内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发现小区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处理,形成联动执法工作合力;认真做好小区居民投诉举报的处理工作,及时处理物业服务过程中的各类纠纷矛盾。
此复
联系单位: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 系 人:田源
联系电话:0478-3229528
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