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黄河河道、滩区清障和安全排查及管理工作的通知
沿河各镇、西山咀林场、蓿亥林场:
黄河河道、滩区清障工作关系防洪、供水、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和涉水工程的安全。多年来,乌拉特前旗境内黄河河道、滩区管理工作受当地群众的法律意识淡漠、土地管理、权属不明等各种因素影响,造成了黄河河道、滩区内违规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倾倒垃圾、渣土、私拉高低压供电线路、打井、围堤造田等现象存在,直接影响河势稳定,威胁防洪安全,水生态安全以及堤防护岸、桥梁等涉水工程、周边村庄的安全,近几年个别群众在滩区搭建临时流动式住房、居住养羊,一旦被水围困,极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此,为了保持河势稳定,保护河道生态环境,保障河道行洪和涉水工程安全,恢复河道、滩区的行洪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做好河道、滩区清障和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排查工作,全面掌握河道滩区现状
沿河各镇、林场要以辖区内段落为单位认真组织人员对河道滩区现有住房、人员、建筑物、供电路线、弃渣、牲畜数量、生产堤位置、长度等进行认真登记,登记内容要详细,包括位置、对应段落桩号、村社名称、人口数员、牲畜数量,联系方式、姓名等。生产堤、构筑物、弃渣、垃圾等对应位置,明确滩区内人员撤离、清障对应负责人与盯守人员、联系方式。全面掌握各自辖区内河道滩区现状,并上报旗防汛办备案。
二、加强管理,认真实施清障工作
河道、滩区清障是河道、滩区管理和黄河防凌重点工作,按照《防洪法》要求,清障实行属地管理,采取谁设障、谁清障原则,沿河各镇、林场务必在2023年11月20日前完成全部清障工作,完成情况报旗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备案。沿河各镇、林场清障工作要有专人负责,及时上报清障工作进度,在清障工作过程中要积极与公安、自然资源、交通、水利、林草、环保、农科、水政、水旱灾害防御、供电等部门协调配合,妥善处理好清障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和矛盾,维护好清障秩序,保障防洪安全和社会稳定。清障工作完成后,沿河各镇、林场要加强今后管理工作,及时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三、认真做好滩区住户排查撤迁工作
乌拉特前旗黄河封河凌汛期即将来临,要求沿河各镇、林场在凌期来临之前,再次将所辖滩区内所有住户及临时滞留滩区的人畜进行排查登记并组织其撤离滩区,决不允许在滩区内留畜住人,以确保乌拉特前旗境内黄河滩区住户人畜生命和财产安全。
特此通知
乌拉特前旗防汛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1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