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乌拉特前旗2024年兽医社会化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来源: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12-21 10:43 字号: 保存 分享至:
  一、制定背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以保障养殖业生产安全、公共卫生安全为主线,以创新兽医社会化服务机制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重点,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控制、净化、消灭相结合”方针,全面落实法律法规赋予政府、畜禽养殖经营者及相关社会主体的法定责任。以促进新型兽医制度建设为核心,以引导、扶持、发展、壮大各类兽医服务组织为重点,积极推动兽医社会化服务机制创新,全面构建主体多元、供给充足、服务专业、机制灵活的兽医社会化服务发展新格局。

  (二)基本原则

  1.需求导向,科学布局。以适应现代畜牧业转型升级的需求为导向,政府充当好协调者、管理者,引导人才、技术、资金等要素合理流动,让更多优质资源参与到畜牧兽医服务体系中。

  2.制度保障,明确权责。加强政府购买动物防疫服务制度建设,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强化政府及各部门职责和权利分工,建立协调配合机制。正确处理政府和社会力量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切实降低政府行政成本,提升动物防疫公共服务能力。

  3.以改革为抓手平稳过渡。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改革要与当前防疫工作有效衔接,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承接主体、养殖场户各方的动物防疫责任落实,既要实现改革稳步推进,又要确保服务供给体系稳定、畜牧产业稳定和社会稳定。充分利用现有兽医基层站的办公场所和设施设备,本着自愿、择优等原则,优先录用现有村级防疫员。逐步建立一支年轻化、专业化、专职化兽医服务队伍。

  4.监管为重点,注重绩效。建立政府购买兽医社会化服务绩效评价体系,细化验收标准,强化日常监管考核,结合养殖场户满意度调查,确保供给方按照合同约定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效率,逐步建立由购买主体、服务对象及第三方组成的综合性评审机制。

  (三)工作目标

  自2022年开始,全面实行政府购买兽医社会化服务新模式,形成政府主导的公益性兽医服务和市场主导的经营性兽医服务相结合的新格局。引进第三方组织,创新工作模式,依法落实相关部门防疫责任,精简优化防疫队伍,压缩财政支出,发挥先进管理方式,拓展兽医公共服务,解决动物疫病防控手段落后、诊疗服务水平低等问题,全面提高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到2025年全面实现规模养殖场户自行防疫(先打后补)和兽医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的模式,围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畜牧养殖关键环节,有效防范和遏制重大动物疫病,保障畜牧业健康稳定发展和畜产品质量安全。

  二、主要内容

  (一)购买服务主体

  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具体由旗农牧和科技局组织实施。

  (二)购买服务方式: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一家有资质的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2024年完成采购事宜,购买期限为2024年当年。

  (三)承接主体资质:依法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成立具有兽医社会化服务能力的企业

  (四)购买服务内容:主要包括防疫服务劳务(免疫、流调、消毒、采样、协检、培训、宣传、疫情处置、无害化处理等工作)

  1.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和计划免疫。

  2.动物免疫信息管理。

  3.流调采样工作。

  4.消毒灭源工作。

  5.协管服务。

  6.培训宣传

  7.疫情处置。

  8.拓展性服务工作。

  (五)购买服务人员配备和资金预算

  1.防疫员队伍建设。结合牲畜存栏量、防疫病种的增减、防疫半径等因素确定防疫员数量,原则上每1个行政村配备1.5名防疫员。防疫员来源为当地现有动物防疫员、执业兽医、乡村兽医等有资质人员。由苏木镇、农牧渔场根据平时考核情况进行调整,竞争上岗、择优录取,将原161名村级动物防疫员调整为147名(男性60周岁、女性55周岁以下)

  2.经费预算。购买服务资金经费来源为上级兽医社会化服务经费和旗级财政兽医社会化服务预算经费。按完成防疫工作量核算服务费,经初步预算,共需经费461万元(包括上级经费和旗财政历年列入预算的298.08万元)

  3.具体测算如下:按照2023年春季防疫统计数据,牛6.28万头折算为31.4万羊单位(每头大畜折5个羊单位)、猪13万头为13万羊单位、禽42万羽折算为8.4万羊单位(每5羽禽折1个羊单位)、羊278.8万只,合计331.6万羊单位。

  实施范围

  全旗11个苏木镇、6个农牧渔场。

  四、贯彻落实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调整乌拉特前旗政府购买兽医社会化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政府统一领导,农牧和局牵头,财政、卫健、审计、民政、市场监督管理、各苏木镇、农牧渔场等部门协同,职能部门履职,监督部门保障的工作机制,规范有序开展政府购买兽医社会化服务工作。旗购买兽医社会化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农牧和科技局,办公室主任由侯健同志兼任具体负责协调办公室日常事务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各苏木镇、农牧渔场分管领导负责本辖区内兽医社会化服务相关工作,按时上报工作进度及存在问题,做好社会矛盾解。

  (二)加强经费保障。旗政府将兽医社会化服务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根据工作进展和考核验收情况适时拨付。如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由旗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另行配套处置经费。

  (三)强化监督检查。旗农牧和科技局和苏木镇农牧渔场在购买服务实施过程中要选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督查、指导。根据实施方案制订考核指标,实时跟踪问效,对承接主体开展考核验收,考核结果作为资金拨付重要依据。旗审计局、财政局等部门要联合开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审计,确保动物防疫经费专款专用。


  政策原文:《乌拉特前旗2024年兽医社会化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