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耕地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严守耕地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全面推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确保全旗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生态有提升。按照巴彦淖尔市自然资源局 农牧局 统计局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十三五”时期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整改工作方案》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 切实履行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进耕地保护制度政策落实落细,牢牢守住耕地红线,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各苏木镇、农牧场对照考核发现的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要明确整改任务,严肃整改要求,抓好整改落实。能立行立改的,要立即整改到位;需要长期逐步解决的,要明确阶段目标,稳步持续推进。同时要举一反三,对2022年耕地保护责任考核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风险点一并落实整改。
三、主要内容
(一)耕地保护目标任务
依据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初步数据,我旗在已划定的耕地保护目标任务中存在2.6万亩的非耕地问题。
(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结合2022年国土变更调查初步数据,我旗在已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中存在1.28万亩的非耕地问题。
(三)耕地占补平衡
2022年7月,按照国家、自治区关于耕地占补平衡库的核查要求,我旗对共计5个耕地占补平衡项目进行排查整改,涉及非耕地需整改面积1144.323亩。截止目前,3个项目共计5.574亩已通过复耕复种、核减指标等方式完成了整改任务;剩余2个项目、1138.749亩非耕地问题仍未按要求完成整改,涉及先锋镇、苏独仑镇,大佘太镇。
(四)高标准农田建设
2019年以来,我旗高标准农田建设因未及时出台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部分项目建后管护主体及责任未明确、项目建设资金投入以及部分工程质量不达标等4个方面存在短板弱项。
(五)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
依据第三次国土调查我旗耕地面积349.52万亩,即我旗至少应建设34个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
(六)耕地保护制度建设
作为旗和苏木镇、农牧场层面还存在较大差距,需进一步强化耕地保护政策供给,加强耕地保护网格化管理。
四、实施保障措施
一是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各苏木镇、农牧场要严格 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旗自然资源局、农科局和统计局要做好协调、指导、监督、检查和验收等工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按时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二是制定方案,细化措施。各苏木镇、农牧场结合实际认真梳理汇总问题,建立整改台账,逐步细化整改措施,制定详细整改实施方案,不折不扣完成整改任务。旗自然资源局、农科局和统计局务必于2023年12月10日前和2024年6月底前联合向市自然资源局、农牧局和统计局上报整改报告。
三是强化监督,严肃问责。旗自然资源局、农科局和统计局要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对各地整改工作进行情况进行不定期督导;并在后续年度耕地保护考核中持续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不力、推进缓慢甚至敷衍塞责、虚假整改的地区,要采取通报批评、约谈提醒、限制用地审批、冻结耕地指标以及移交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等措施,坚决依规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为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耕地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严守耕地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全面推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确保全旗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生态有提升。按照巴彦淖尔市自然资源局 农牧局 统计局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十三五”时期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整改工作方案》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 切实履行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进耕地保护制度政策落实落细,牢牢守住耕地红线,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各苏木镇、农牧场对照考核发现的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要明确整改任务,严肃整改要求,抓好整改落实。能立行立改的,要立即整改到位;需要长期逐步解决的,要明确阶段目标,稳步持续推进。同时要举一反三,对2022年耕地保护责任考核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风险点一并落实整改。
三、主要内容
(一)耕地保护目标任务
依据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初步数据,我旗在已划定的耕地保护目标任务中存在2.6万亩的非耕地问题。
(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结合2022年国土变更调查初步数据,我旗在已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中存在1.28万亩的非耕地问题。
(三)耕地占补平衡
2022年7月,按照国家、自治区关于耕地占补平衡库的核查要求,我旗对共计5个耕地占补平衡项目进行排查整改,涉及非耕地需整改面积1144.323亩。截止目前,3个项目共计5.574亩已通过复耕复种、核减指标等方式完成了整改任务;剩余2个项目、1138.749亩非耕地问题仍未按要求完成整改,涉及先锋镇、苏独仑镇,大佘太镇。
(四)高标准农田建设
2019年以来,我旗高标准农田建设因未及时出台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部分项目建后管护主体及责任未明确、项目建设资金投入以及部分工程质量不达标等4个方面存在短板弱项。
(五)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
依据第三次国土调查我旗耕地面积349.52万亩,即我旗至少应建设34个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
(六)耕地保护制度建设
作为旗和苏木镇、农牧场层面还存在较大差距,需进一步强化耕地保护政策供给,加强耕地保护网格化管理。
四、实施保障措施
一是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各苏木镇、农牧场要严格 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旗自然资源局、农科局和统计局要做好协调、指导、监督、检查和验收等工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按时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二是制定方案,细化措施。各苏木镇、农牧场结合实际认真梳理汇总问题,建立整改台账,逐步细化整改措施,制定详细整改实施方案,不折不扣完成整改任务。旗自然资源局、农科局和统计局务必于2023年12月10日前和2024年6月底前联合向市自然资源局、农牧局和统计局上报整改报告。
三是强化监督,严肃问责。旗自然资源局、农科局和统计局要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对各地整改工作进行情况进行不定期督导;并在后续年度耕地保护考核中持续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不力、推进缓慢甚至敷衍塞责、虚假整改的地区,要采取通报批评、约谈提醒、限制用地审批、冻结耕地指标以及移交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等措施,坚决依规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