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乌拉特前旗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为规范实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推动农牧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转型升级,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牧业农村牧区现代化建设,结合我旗实际,经旗政府同意制定本方案。
二、政策支持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农牧机发〔2024〕517号)
三、补贴范围
中央财政资金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19大类43小类97品目。(详见附件1:2024—2026年内蒙古自治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四、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从事农牧业生产的农牧民和农牧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牧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牧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牧业生产经营的组织。户口簿的地址是在苏木镇、农牧渔场,户别是农业家庭户口、家庭户口、非农业家庭户口、其他户口、牧民户口,都可以视为补贴对象为从事农牧业生产的农牧民。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分工。农牧部门、财政部门要建立健全旗政府领导下的联合实施和监管机制,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密切沟通配合,健全完善风险防控工作制度和内部控制规程,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要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廉政警示教育,提高补贴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风险防控能力。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深入落实农牧部门组织实施、审核监管责任,财政部门对资金兑付、资金监管责任。为保质保量完成上级下达我旗农机购置补贴任务,经旗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
(二)优化服务,提升效能。农机补贴政策实施要依托办理服务系统动态分析预警和定期通报购机者超时办理行为,加快补贴申请受理、资料审核、机具核验、资金兑付等工作。畅通产业链供应链,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提高补贴机具核验信息化水平,加快农机牌证管理、补贴资金申领等环节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推动补贴机具由人工核验向信息化核验转变。
(三)公开信息,接受监督。农牧部门要加大补贴政策宣传力度,综合运用各类媒体和多种宣传方式,通过补贴政策信息上门、指导服务上门等,全方位开展宣传解读,着力提升政策知晓度和实施透明度。要及时主动回应购机者关注的重点事项,正确引导舆论,稳定购机者预期,切实保障广大农牧民群众和农机企业的知情权、监督权。要健全完善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按年度公告近三年内补贴受益信息,公开违规查处结果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加强监管,严惩违规。农牧部门、财政部门要认真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管强化纪律约束的通知》(内农牧机发〔2019〕216号)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办财〔2017〕26号)要求,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加强风险防控和异常情形主动报告,更加严格实施信用管理和农机产销企业承诺制。要充分发挥专业机构的技术优势和大数据的信息优势,有效开展违规行为全流程分析排查,强化农牧部门和财政部门牵头,其他部门支持的联合查处和省际联动处理,对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零容忍”高压态势,从严整治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予以查处,有力维护政策实施良好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