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乌拉特前旗2024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落实情况的报告》政策解读
为切实做好全旗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旗委、旗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遵循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责任意识,持续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强化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坚决筑牢食品安全每一道防线,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食药安全监管责任体系日益完善。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压实各职能部门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中的行业监管职责,构建旗、镇、村三级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形成统一协调、责任明确、齐抓共管、各方参与的安全监管体系,进一步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
(二)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力度持续加大。一是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为抓手,严历查处食品药品生产流通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二是认真履行生产、流通、餐饮环节的安全监管职责,依托风险管控平台,构建完备的风险防控体系。三是圆满完成各类节日、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管和保障任务。四是坚持不懈抓好动物检疫监管工作,形成以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为基础,检疫监管为保障,相互促进、层层把关的动物卫生监督性格局。五是按照全旗人口每千人4批次的要求,完成抽检1036批次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抽检工作。六是药品监管方面。为确保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得到持续保障,累计检查“两品一械”(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420家次,责令整改34家、立案查处48家。同时,加强过期药品回收销毁工作,对2024年回收的约1万盒、1.28吨过期药品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有效建立食品安全源头污染治理可追溯体系。一是实行常态化监管与各类专项行动相结合方式,强化农业投入品规范管理。二是组织多部门联合开展农资市场打假、农药和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市场等专项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和存在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三是持续打击违法使用国家禁限用药物和不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等行为,不断强化源头管控,对全旗4家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进行建档备案。四是组织科教、种植、畜牧等方面技术专家对种养殖大户开展用药指导和绿色种养殖技术培训,发放宣传材料3000余份。
(四)全力营造食药安全社会共治良好氛围。一是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等业态开展拉网式巡查,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督促、指导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二是加大食药安全宣传力度,利用报刊、电视、网络、标语等媒体和“食品安全宣传周”“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等契机,广泛开展食药安全知识宣传。三是全力保障校园食品安全,在全旗中小学、幼儿园食堂推广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积极调动家长共同参与学生食堂管理、共同关注食品安全工作的积极性,校园食品安全得到进一步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