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乌拉特前旗2025年小麦种植补贴标准的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为充分激发农民种粮积极性,保障种粮收益,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打造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和美画卷,结合我旗粮食生产实际,经旗政府同意制定本方案。
二、政策支持
根据巴彦淖尔市农牧局《关于下达2025年粮食种植面积指导任务的通知》(巴农牧局发〔2024〕427号)。
三、补贴对象
集中连片种植小麦的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植户等生产主体。
四、补贴内容和标准
(一)水浇地种植小麦
种植50亩以下每亩补贴300元;集中连片种植50—100亩每亩补贴400元,集中连片种植100—500亩每亩补贴500元,集中连片种植500亩以上每亩补贴600元。
(二)旱地种植小麦(包含非充分灌溉耕地种植小麦)
旱地种植小麦每亩补贴150元;地下水超采区非充分灌溉耕地种植小麦参照旱地小麦补贴标准执行。
(三)黄河滩区种植小麦
种植100亩以下每亩补贴150元;集中连片种植100—500亩每亩补贴300元;集中连片种植500—1000亩每亩补贴400元,集中连片种植1000亩以上每亩补贴500元。
五、小麦套种
小麦套种玉米、小麦套种其他经济作物,种植小麦与套种的其他作物种植比例为5:5,按照实际种植两种作物面积计算(小麦不折纯)每亩补贴300元。
六、核查验收
(一)由当地苏木镇、农牧场组织三方公司,对散户种植和规模经营主体的补贴面积进行核查验收,旗农科局做好监督检查。
(二)对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报财政部门通过“一卡通”等方式发放补贴。
七、相关要求
(一)要按照标准化种植,且保苗率达到80%以上,能够正常成熟。保苗率低于80%的,按照正常成熟的面积进行折算,执行上述补贴标准。
(二)各苏木镇、农牧场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结合秋浇,按照区域、渠域进行安排,逐级分解任务,落实到村、到社、到户、到田,整区域推行集中连片种植。
(三)积极推广国审品种“巴麦13号”等小麦优良品种,推行小麦高产栽培技术,增加种粮收益。
(四)各苏木镇、农牧场及旗农科等相关部门要积极与旗内外面粉生产企业对接,提前落实订单种植,保障农民种粮收益,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
(五)旗农科局负责做好种植补贴政策、业务指导和监管,以及日常协调调度等工作。各苏木镇、农牧场负责组织开展种植面积登记、核实公示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