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对《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拉特前旗文物(长城)保护和安全工作基本职责清单>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来源: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02-28 09:58 字号: 保存 分享至: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文物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文物保护利用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增强对历史文物的敬畏之心,树立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科学理念,统筹好文物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努力走出一条符合国情的文物保护利用之路。

  一、印发该职责清单的背景是什么?

  在政策指引方面。习近平总书记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尤其是长城保护发展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做好长城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工作。国家提出建设“长城国家文化公园”的战略,推动各地加强长城保护。在法律规定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长城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了文物保护的原则、要求和各主体的责任,为乌拉特前旗开展文物(长城)保护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

  二、印发该职责清单的目的是什么?

  本清单旨在明确乌拉特前旗文物(长城)保护和安全工作的各方职责,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文物保护格局,确保长城文物安全,传承历史文化。

  三、该职责清单明确哪些部门分工?

  该职责清单涉及旗人民政府、文旅局、住建局、公安局等20多个部门,由政府主导明确相关部门在文物(长城)保护中的主导地位和责任。如文旅局负责研究建立文物(长城)安全防控体系;组织开展文物(长城)行政执法督察和安全检查等工作;住建局在城乡建设中,需考虑文物(长城)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要求;公安局则负责打击文物犯罪,维护文物保护区域的治安秩序。

  四、印发该职责清单的意义是什么

  一是明确责任主体。清晰规定各部门、各岗位在文物(长城)保护和安全工作中的具体职责,避免出现职责不清导致的推诿扯皮现象,确保每项工作都有明确的责任主体,使保护工作能够有序、高效地开展。二是保障文物安全。通过明确安全管理方面的职责,如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建立起完善的安全防控体系,能够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有效降低文物(长城)遭受安全事故和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风险,确保文物(长城)的安全。三是促进规范管理。职责清单为文物(长城)保护和安全工作提供了统一的标准和规范,有利于实现保护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便于对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提高管理效率和质量,推动文物(长城)保护事业健康发展。

  



  政策原文: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拉特前旗文物(长城)保护和安全工作基本职责清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