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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 【图解】“证照打包办”办事指南

    2025-11-13 朗读

    【图解】“证照打包办”办事指南,
      办事说明:
      目前,“证照打包办”系统可提供经营主体营业执照中涉及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发生变更的登记注册事项与 9 项高频行政审批变更事项进行打包办理,具体事项名单如下:
      系统操作说明:
      

  • 视频解读|【医保政策】2026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小贴士

    2025-10-21 朗读

    视频解读|【医保政策】2026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小贴士,
       
      政策原文:2026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开始啦
      

  • 【文字解读】关于对《乌拉特前旗2025年地膜回收工...

    2025-10-09 朗读

    【文字解读】关于对《乌拉特前旗2025年地膜回收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方案以绿色发展理念为引领,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聚焦地膜使用、回收、处理、利用关键环节,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主体尽责、公众参与”工作机制,严控非国标地膜流入市场,落实“谁使用、谁回收,谁污染、谁治理”原则,全面提升地膜回收利用水平,改善农业生态环境。
      一、总体目标
      2025年全旗地膜回收率稳定在85%以上,资源化利用率达50%,显著降低废旧地膜残留量;2026年5月底前全面完成2025年度回收任务,有效控制农田“白色污染”。通过整村整社推进、社会化服务组织集中回收、残膜机械回收等方式,分类实现资源化利用或无害化处理。
      二、推进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
      1.各苏木镇、农牧渔场为实施主体,负责本区域地膜回收具体工作;地膜使用者为直接责任主体,履行回收义务。
      2.旗农科局统筹协调、提供技术指导,生态环境、牧业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按职责开展监督执法。
      3.回收责任履行情况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挂钩,对拒不履行责任的主体,可缓发、暂停或取消相关补贴申报资格。
      (二)抓实关键环节
      1.把握秋收后封冻前、次年春播前两个回收窗口期,细化任务、明确节点,推进全域回收。
      2.每个村建设1个残膜回收暂存点,集中存放离田残膜;重点清理铁路沿线、道路两侧残膜。
      3.引导企业回收利用洁净残膜,对含杂量高的残膜通过焚烧发电或结合人居环境整治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加强执法与监管
      1.关键时期开展执法巡查,严厉查处未按规定回收废旧农膜、农膜残留污染环境等违法行为。
      2.建立2025年度地膜使用与回收台账,对100亩以上种植户摸底登记,签订《地膜回收承诺书》《地膜回收告知书》,动态掌握工作进展。
      政策原文: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拉特前旗2025年地膜回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图解】乌拉特前旗召开2025年第九次政府常务会议

    2025-09-17 朗读

    【图解】乌拉特前旗召开2025年第九次政府常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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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字解读】对《关于做好全旗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

    2025-09-15 朗读

    【文字解读】对《关于做好全旗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为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关于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部署,乌拉特前旗就做好本次农业普查发布通知,核心内容如下:
      普查对象是在乌拉特前旗行政区域内的相关个人和单位,主要包括:农村牧区住户(包括农村牧区农牧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牧业生产经营户、农牧业生产经营单位、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嘎查村民委员会。
      普查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等行业。
      普查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度。进度分三阶段:2025-2026年做机构组建、宣传培训等准备,2027年开展登记汇总,2028年推进资料开发与总结表彰。
      工作中,成立由旗政府副旗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统计、财政、发改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协作,基层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普查经费由中央、自治区、市、旗四级财政负担,旗本级经费需列入预算并保障普查员补贴。同时,要求依法普查、严守数据保密规定,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政策原文: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旗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 【文字解读】对《关于举办乌拉特前旗“地纯杯”第...

    2025-09-12 朗读

    【文字解读】对《关于举办乌拉特前旗“地纯杯”第八届职工(社区)运动会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的“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推动全民健身群众性体育活动,充分展示我旗广大干部职工团结进取、拼搏奉献的精神风貌,进一步营造健康文明、团结奋进、繁荣和谐的“活力乌拉特”良好氛围,加快推进“体育强旗”目标的实现,由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主办,旗总工会、文体旅游广电局、教育局共同承办乌拉特前旗“地纯杯”第八届职工(社区)运动会。
      一、运动会指导思想是什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体育产业发展要求,深化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融合,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为加快体育强国建设贡献乌拉特前旗力量。
      二、本次运动会的举办时间和地点是什么?
      举办时间为2025年9月28日至30日;开(闭)幕式地点在乌拉特前旗乌拉山中学,比赛地点在乌拉特前旗体育文化产业园。
      三、本次运动会设置了哪些比赛项目?具体分为几类?
      共设置3类项目,合计15项。集体项目(9项):男子五人制足球、篮球、排球(男女混合团体)、网球、乒乓球、羽毛球、拔河(男女混合团体)、大白毽五人围踢、健步走;个人项目(3项):乒乓球、羽毛球、台球;趣味活动(3项):套大鹅、呼啦圈、顾首顾尾(两人组队,毛毛虫气模20米往返跑)。
      四、参赛运动员需满足哪些资格条件?
      必须是本单位或本系统干部职工,在校学生不得参赛;
      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参加男子五人制足球、篮球、排球、网球、拔河等对抗性项目的队员,须提供旗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适合参赛”身体健康证明,并签订免责声明。
      五、运动会组委会下设哪些工作组?核心职责是什么?
      综合协调组:负责赛事总指挥、开闭幕式组织、奖品购置、电力/气象保障等;仲裁委员会:负责竞赛仲裁,处理比赛争议;资格审查组:审核运动员资格(含保险、体检、免责声明),调解资格争议;竞赛组:制定竞赛规程、安排赛程、选派裁判、核定比赛成绩;场地器材组:保障比赛场地布置、器材供应;宣传报道组:制定宣传方案、对接媒体、设计制作标语/横幅等;交通医疗安全保障组:负责安全保卫、交通管理、医疗救护(含急救车/药品值守);后勤保障组:负责奖品制作、礼仪人员安排、裁判及工作人员劳务补助。
      政策原文: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举办乌拉特前旗“地纯杯”第八届职工(社区)运动会的通知
      

  • 【图解】乌拉特前旗召开2025年第八次政府常务会议

    2025-08-23 朗读

    【图解】乌拉特前旗召开2025年第八次政府常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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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字解读】对《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设施农用地...

    2025-08-12 朗读

    【文字解读】对《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设施农用地管理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为助力现代设施农业健康有序发展,乌政办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设施农用地管理的通知》(乌政办发〔2025〕34号),现从政策背景、核心内容、实施意义三方面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为贯彻《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农牧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设施农用地管理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4〕402号)、《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农牧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设施农用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5〕81号)文件精神,结合本旗实际,对设施农用地政策进行整理,明确管理要求,保障设施农业建设主体的合法权益与用地规范。
      二、核心内容
      (一)用地范围
      需明确设施农用地的合法边界,区分生产设施用地、附属设施用地、配套设施用地的具体范畴:
      - 生产设施用地: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设施,如种植大棚、养殖圈舍等;
      - 附属设施用地:为生产服务的辅助设施,如农资仓库、农机停放点等;
      - 配套设施用地:满足农业生产配套需求的设施,如农产品初加工场所(符合规模和用途限制)等。
      (二)管理规范
      1. 审批流程:明确设施农用地的申请、审核、备案流程,简化合规项目的审批环节,同时强化对违规用地的核查力度。
      2. 用途管制:严格限定设施农用地的使用方向,禁止将设施农用地违规转为非农建设用地。
      3. 监管机制:建立“苏木镇+旗直部门”联动的监管体系,通过日常巡查、台账管理等方式,动态掌握设施农用地的使用情况。
      三、实施意义
      1. 保障农业发展:规范设施农用地管理,为现代设施农业(如规模化种植、标准化养殖)提供稳定的用地保障,助力农业现代化升级。
      2. 维护耕地保护:通过明确用地边界和用途管制,防止设施农用地“非农化”“非粮化”,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3. 优化营商环境:清晰的政策导向和审批流程,降低设施农业经营主体的合规成本,激发农业投资与创业活力。
      综上,该政策是地方落实自治区农业用地管理要求、因地制宜规范设施农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对平衡“农业发展需求”与“耕地资源保护”具有关键作用。
      政策原文: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设施农用地管理的通知
      

  • 【文字解读】对《关于公布第九批、第十批旗级非物...

    2025-07-22 朗读

    【文字解读】对《关于公布第九批、第十批旗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文化遗产承载着中华民族跨越千年的集体记忆,镌刻着文明发展的基因密码,是中华文明绵延赓续的历史见证。山高水阔,瑰宝不朽,中华文脉绵延永续。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要把这些中华文化瑰宝保护好、传承好、传播好。”
      一、公布第九批、第十批旗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包括哪些?
      第九批旗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有民间舞蹈:《河套秧歌》、传统手工:《羊皮粘贴画》、《玉雕》、《木雕》、《全鱼宴》、《猪肉勾鸡》、《榫卯家具制作技艺》、《河套月饼》、《香木熏肉》、《马齿笕香皂》、《葫芦烙画》、《红柳编织技艺》、传统医药:《舌底放血疗术》
      第十批旗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包括传统技艺:《豆腐加工技艺》、《农鼎香红腌菜腌制技艺》、《大全铁锅焖面制作技艺》、《荣生大地玄得醇酿酒技艺》、《鸿嘎麓咸鸭蛋腌制技艺》《大曲清香型白酒酿制技艺》、《河套面精制作技艺》、《茶蛋饼饼制作技艺》、《蒙餐全套》
      二、公布第九批、第十批旗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背景和目的是什么?
      为切实加强乌拉特前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加快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弘扬地区优秀传统文化,乌拉特前旗开展了第九批和第十批旗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评审和公布工作。
      三、是怎样对第九批、第十批旗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进行评审的?
      由旗文体旅游广电局组织专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评审标准,对申报项目进行筛选审定,提出推荐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旗人民政府批准公布。
      四、公布第九批、第十批旗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意义有哪些?
      有助于文化传承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蕴含丰富的历史、文化价值,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北疆文化的关键组成部分。同时,有利于完善保护体系,健全和完善全旗非遗名录体系,有助于构建更全面的非遗保护框架,提升整体保护水平。
      政策原文: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九批、第十批旗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
      

  • 【文字解读】全民参保扩面宣传的政策解读

    2025-06-12 朗读

    【文字解读】全民参保扩面宣传的政策解读,
      一、社会养老保险是什么?与商业养老保险有什么区别?
      答:社会养老保险是国家强制实施的保障制度,其目的是维持社会稳定,保证因退休、失业、伤残而丧失收入者的基本生活保障。商业养老保险则是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之上,通过合同形式确立的一种较高水平的生活保障。可以理解为:社保是政府经办的、最基础的,而商业保险是补充的;社保待遇领取到终身,而商业保险领取完毕即止。
      社会养老保险的三个序列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
      二、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范围?
      答: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个体工商户、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用工关系的城镇务工人员(年满16周岁以上,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新业态从业人员(外卖员、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微商、自媒体等职业)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均可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政策规定,对年满16周岁以上、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各类城镇务工人员,有意愿、有能力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均可取消户籍限制,打破地域界限,直接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手续。
      三、哪些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及如何参保缴费?
      答:凡具有我旗户籍、年满16周岁以上(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居民,可以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理参保缴费。
      参保人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到户籍所在地乡镇、办事处办理参保手续,然后通过税务部门缴纳养老保险费。
      四、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如何设置的?政府如何补贴?
      答:从2020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年缴费当次标准调整为: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3000元、5000元、7000元,12个档次,参保人员自主选择档次缴费,按年正常缴费同时政府给予补贴并计入个人账户。
      政府补贴标准如下:政府按照200元至7000元12个缴费档次给予补贴,选择200元至400元缴费档次的分别补贴35元、40元、45元、;选择500元至7000元缴费档次的分别补贴60元、65元、70元、75元、80元、85元;90元、95元、100元。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致贫或返贫的建档立卡人员,由政府按100元标准代缴养老保险费;重度残疾人由政府按200元标准代缴养老保险费。
      五、2024年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需缴纳多少钱?
      答:个人参保人员(含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城镇灵活就业的农牧民、新业态从业人员、其他灵活就业人员)2024年1月至12月的缴费基数,上限按照自治区区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8105元的300%核定,下限按自治区区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8105元的60%核定,由参保人员自主选择缴费基数。具体缴费档次和缴费金额见下表:
      2024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和缴费金额表
      缴费
      自治区上年度全口径城镇
      缴费
      缴费
      月缴费
      全年缴
       
      年度
      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
      档次
      比例
      基数
      费合计
       
       
       
       
       
       
       
       
       
       
      60%
       
      4863
      11671.20
       
       
       
       
       
       
       
       
      2024
      8105元
      65%
      20%
      5268
      12643.20
       
      70%
      5674
      13617.60
       
       
       
       
       
      75%
      6079
      14589.60
       
      80%
      6484
      15561.60
       
       
       
       
       
      85%
      6889
      16533.60
       
      90%
      7295
      17508
       
      95%
      7700
      18480
       
      100%
      8105
      19452
       
       
       
       
       
      150%
      12158
      29179.20
       
       
       
       
       
      200%
      16210
      38904
       
       
       
       
       
      300%
      24315
      58356
       
       
       
       
       
       
       
       
      六、“4050”居民如何选择参保类型?
      答:“4050”居民,是指女达到40周岁及以上,男达到50周岁及以上无工作单位的人员,这类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注)但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不能办理退休手续。可按两种办法参保,一是按照灵活就业人员参保,采取向后延缴的办法,直到达到最低缴费年限后再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二是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男女满60周岁可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居民可根据自身经济情况自愿选择参保类型。
      七、实施“全民参保登记”的好处和具体方式是什么?
      答:建立公民社会保险登记制度是社会保险惠及全民的起点,是公民享有现代社会保障权益的重要标志,公民的参保、缴费和权益享受信息得到全面准确及时记载,能够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社会保障知情权、参与权、享有权和监督权,全面实现为参保群众“记录一生、服务一生、保障一生”。
      登记工作的具体方式主要是以村(社区)为单位,以未参加社会保险或参保状况不明的人员为对象,通过入户调查的形式,按照“一户不少、一人不落、一项不差”的原则,进行全面普查登记、核实。
      八、现在不交费,到龄时缴一笔钱领取养老金可行吗?
      答:按照内人社发(2018)12号文规定:“各地不得违反国家规定采取一次性缴费的方式将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等不符合条件人员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方式增加缴费年限”。因此,灵活就业人员想在到龄前一次性补缴一笔钱就领取养老保险金是不可能的了;到龄后更是不符合参保条件,因此,为了年老时生活有基本保障,要早做打算参加养老保险。
      目前未参加养老保险的到龄城乡居民可以一次性补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
      九、居民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比较: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到龄领取待遇金额预测如下:
      缴费档次
      15年合计缴费
      养老待遇预测
       
      (元/年)
      金额(元/月)
       
       
       
       
       
       
       
      200
      200×15=3000
      192
       
       
       
       
       
      300
      300×15=4500
      202
       
       
       
       
       
      400
      400×15=6000
      213
       
       
       
       
       
      500
      500×15=7500
      224
       
       
       
       
       
      600
      600×15=9000
      235
       
       
       
       
       
      700
      700×15=10500
      246
       
       
       
       
       
      800
      800×15=12000
      256
       
       
       
       
       
      900
      900×15=13500
      267
       
       
       
       
       
      1000
      1000×15=15000
      278
       
       
       
       
       
      3000
      3000×15=45000
      494
       
       
       
       
       
      5000
      5000×15=75000
      710
       
       
       
       
       
      7000
      7000×15=105000
      925
       
       
       
       
       
      城镇职工养老金计算公式为: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其中,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待遇计发基数+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2×缴费年限×1%;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统帐结合前的缴费年限×1.2%。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的高低,与本人缴费年限长短、缴费水平高低、退休时上年度自治区公布的计算基数直接挂钩,从总体看,企业职工养老金要高于城乡居民养老金。
      十、用人单位不给员工参保违反哪些规定?员工如何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答:社会保险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险种,任何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对此《劳动法》第七十二条作了明确规定。《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规定,解除与工厂的劳动合同,同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第四十七规定的经济补偿,并可补缴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解除劳动合同之日止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等。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也可以只要求企业为您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而不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合同。您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请求干预并查处;或者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十一、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缴费人如何在税务部门缴费?
      在2021年5月1日以后,为方便灵活就业人员便捷缴费,简化业务办理流程:对正常缴纳当年全年费款的参保人,在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参保登记后,可由参保人按照社保经办机构公布的缴费档次标准,自行通过“线上”和“线下”渠道缴费,无需核定;对办理特殊缴费业务(包括跨年补缴、临近退休缴费、一次性缴费人员、缴纳个别月份、调整基数补缴、政府代缴等)的参保人,由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基数核定(含应缴费额)后,自行通过“线上”和“线下”渠道缴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无需核定,直接缴费。
      “线上”渠道包括税务手机APP、微信小程序、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市民中心、蒙速办等;
      “线下”渠道包括税务实体大厅(现金缴费、云POS刷卡缴费)、合作银行柜台、代收单位客户端等。
      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可在缴费成功3个工作日后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手机APP、微信小程序、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市民中心、蒙速办等“线上”渠道和税务实体大厅进行缴费记录查询和缴费凭证开具。
      十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去世和在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有什么待遇?
      答:凡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去世和在职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可享受以下待遇:一是按规定继承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剩余金额;二是按照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计算丧葬费,2024年为4056.33× 2=8112.66元;三是抚恤金标准:1、在职人员(含灵活就业等以个人身份参保人员),以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根据本人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确定发放月数。具体发放标准为:缴费年限不满5年的,发放月数为3个月;满5年不满10年的,发放月数为6个月;满10年不超过15年(含15年)的,发放月数为9个月;满15年以上的,每多缴1年,发放月数增加1个月。缴费年限30年以上的,按照30年计算,发放月数最高为24个月。2、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以死亡时内蒙古自治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根据本人在职时的缴费年限确定最高发放月数(计算方法与在职人员相同),每领取1年基本养老金减少1个月,发放月数最低为9个月。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累计缴费年限不足5年的,其遗属待遇标准不得超过其个人缴费之和(含灵活就业等以个人身份参保人员以记入个人账户部分计算)。
      十三、城乡居民参保人员死亡后待遇有什么?
      答:缴费期间和领取待遇期间死亡的,一是个人账户余额依法继承(含政府补贴部分);二是2019年1月1日起,领取待遇人员死亡的,给予丧葬补助。丧葬补助金标准为12个月的上一年度自治区最低标准基础养老金,2024年1月起为:150元×12月=1800元。
      十四、在企业打工期间缴养老保险,现返乡就业,为什么不能退保呢?
      答:这可能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您在企业参保缴费的时间已经达到最低缴费年限以上,这样在您达到规定的领取养老金的条件以后,就可以按照规定按月领取养老金了。如果是这样的话,您不仅不应当退保,还应当继续参保缴费,以便将来能够领取更高水平的待遇。另外一种情况是,你参保的时间不足最低缴费年限而返乡,你在城镇参保积累的权益和资金也可以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十五、为防止不法分子利用“全民参保登记”诈骗违法,提醒市民注意:
      一是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采取入户调查登记的方法进行,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推销任何产品。二是信息登记员入户调查登记时,应出示工作人员证件,并携带相关工作资料。三是对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居民个人信息和财物的,居民应予拒绝,避免损失,必要时及时报警。
      政策原文: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拉特前旗2025年全民参保扩面行动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