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自治区、市级财政衔接推进 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的公告

来源:乌拉特前旗乡村振兴局 发布时间:2023-08-19 11:19 字号: 保存 分享至:

  为了进一步扶持我旗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壮大,调优农牧产结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全面乡村振兴。经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3〕40号文件研究,同意旗委组织部、乡村振兴局提出的自治区衔接资金230万元和市级衔接资金1230.87万元的分配办法,该资金主要构成为巩固拓展脱资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任务780.87万元;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256万元;农牧场分场党建工作40万元;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共337.5万元,其中:自治区衔接资金230万元、市级衔接资金107.5万元;大学生工作经费补助资金46.5万元。具体分配如下:

  1.巩固拓展脱资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任务799.37万元(其中包括大学生工作经费补助结余资金18.5万元),该资金主要用于各苏木镇、农牧渔场补齐基础设施短板项目,具体分配为:西山嘴农场190.87万元,先锋镇168万元,新安镇56万元,乌拉山镇115万元,苏独仑镇115万元,乌梁素海渔场57万元,沙德格苏木18万元,大佘太镇57.5万元,防贫保22万元,由乡村振兴局安排项目进行实施。

  2.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256万元,该资金主要用于各苏木镇、农牧渔场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一事一议项目,具体分配为:西小召镇32.2万元,乌拉山镇35.1万元,先锋镇32.27万元,大佘太镇35.5万元,小佘太镇23.81万元,苏独仑镇37.44万元,西山咀农场25.32万元,新安农场34.36万元,由旗财政局安排项目进行实施。

  3.五个农牧渔场分场党建工作40万元,具体分配为:新安农场10万元;中滩农场7万元;大佘太牧场2万元;苏独仑农场11万元;西山嘴农场10万元,由乡村振兴局安排项目进行实施。

  4.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自治区衔接资金230万元、市级衔接资金107.5万元,共计337.5万元。该资金主要用于嘎查村集体经济建设项目,具体分配为:先锋镇42.5万元(自治区30万元、市级12.5万元),苏独仑镇42.5万元(自治区30万元、市级12.5万元),新安镇42.5万元(自治区30万元、市级12.5万元),大佘太镇105万元(自治区70万元、市级35万元),额尔登布拉格苏木105万元(自治区70万元、市级35万元),由旗委组织部、乡村振兴局安排项目进行实施。

  5.大学生工作经费补助资金市级分配46.5万元,按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实施方案力争两年内完成93个嘎查村招募计划,2023年完成56个嘎查村招募,共需资金28万元(剩余18.5万元用于巩固拓展脱资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任务),该资金主要用于各乡镇苏木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经费,具体分配为:西小召镇4.5万元,乌拉山镇3.5万元,先锋镇1.5万元,大佘太镇3万元,小佘太镇0.5万元,苏独仑镇1万元,新安镇5万元,额尔登布拉格苏木3万元,明安镇1万元,白彦花镇3万元,沙德格苏木2万元,由旗委组织部安排进行实施。

  现将2023年自治区、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通过旗政府网站进行公告,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公告时间:2023年819日—2023年828

  地址:乌拉特前旗党政机关办公大楼306室

  联系人:陈玉军(旗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监督电话:3211509 

  平台监督电话:12317

  邮箱:wqqfpb@126.com  

                      

   乌拉特前旗乡村振兴局

    2023年8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