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特前旗环保局2016年8月3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5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6年8月31日-2016年9月6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78-2652111、2652186
传 真:0478-2652111
通讯地址:内蒙古乌拉特前旗环境保护局
邮 编:01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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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审批意见 |
文号/审批文号 |
发文时间/审批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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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泰丰粮油储运购销有限公司粮食仓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 |
乌环表[2016]17号 |
2016-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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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内蒙古禾兴农牧业有限责任公司3万吨粮食仓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 |
乌环表[2016]18号 |
2016-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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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乌拉特前旗蒙中医医院治未病中心、蒙药中药制剂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 |
乌环表[2016]19号 |
2016-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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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乌拉特前旗额铭泰塑料厂地膜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 |
乌环表[2016]20号 |
2016-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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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乌拉特前旗新德宝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液化天然气(LNG)加气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 |
乌环表[2016]21号 |
2016-8-3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