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聚能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年处理2万吨胶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8-27 15:59 字号: 保存 分享至: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要求,将《内蒙古聚能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年处理2万吨胶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的有关内容及评价结果第二次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内蒙古聚能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年处理2万吨胶粉项目

建设地点:本项目厂址位于乌拉特前旗工业园区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规模为年处理废旧轮胎20000吨,年产热解油8000吨、炭黑7000吨、钢丝3000吨。主要包括新建生产车间1座,占地面积为13500m2,全封闭原料仓库1座占地面积1101.6m2,全封闭炭黑仓库一座,占地面积840m2,钢丝储存库一座占地面积840m2,成品油储存间一座占地面积 210m2,内设4个容积为50m3储罐,用于成品油的储存

二、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单位名称:内蒙古聚能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总

联系电话:17696234888

三、评价单位概况

单位名称:江苏苏辰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E-mail605259615@qq.com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本项目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KN0flDaQ-qFqkfSatg-l1g

提取码:kb4u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听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鼓励建设单位听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项目公众意见表见如下网址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KN0flDaQ-qFqkfSatg-l1g

提取码:kb4u

七、提交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自公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向公示上述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公众意见表填写并提交建设单位,反馈对本项目建设环境影响的意见看法。


                                                   内蒙古聚能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2019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