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特前旗环保局拟审批项目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7-21 11:16 字号: 保存 分享至:
    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721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721日-20207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8-26521112652125

   真:0478-2652111

通讯地址:内蒙古乌拉特前旗环境保护局

   编:0144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一)

     项目名称内蒙古中昱园新能源有限公司LNGCNG加气站、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乌拉特前旗白彦花镇110国道北乌宝力格嘎查

      建设单位:内蒙古中昱园新能源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内蒙古蒙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本项目新建LNG、CNG加气站、汽车充电桩。营业区位于站区南部,布置一层站房,设有营业室、办公室、空压机室、电控室、值班室等;加气工艺装置区位于营业区的北侧,围堰内设置1台60m3的立式LNG储罐、1台LNG潜液泵橇〔含2台LNG潜液泵(含泵池)、1台卸车/储罐增压器、1台EAG加热器〕、1台BOG回收橇;加气区位于整个站区的中部,面向道路设计,由加气罩棚和4台LNG加气机及1台CNG加气机组成,其中LNG的设计规模5.0×104Nm3/d(1825×104Nm3/a),CNG的设计规模0.2×104Nm3/d(60×104Nm3/a);充电区位于本站东侧,设置6台充电桩。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1、废气

   本项目施工期废气环境影响主要为工程土石方杂土扬尘、运输车辆产生的扬尘等。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有:

  (1)施工现场对外围西侧方向设置围栏或围墙,缩小施工现场扬尘和尾气扩散范围,避免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2)装运土方时控制车内土方低于车厢挡板,减少途中撒落;对施工现场抛洒的砂石、水泥等物料应及时清扫;砂石堆场、施工道路应定时洒水抑尘。

  (3)运输车辆和部分施工机械在怠速、减速和加速时产生的污染最为严重。故施工现场运输车辆和部分施工机械应控制车速,使之小于40km/h;此外,运输车辆要完好,并加盖篷布,以减少行使过程中产生的道路扬尘。

  (4)燃油机车和施工机械尽可能使用柴油,若使用汽油,必须使用无铅汽油。

  (5)在较大风速时,应停止施工。

2、废水

  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产废水,经设置的5m3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

3、噪声

  施工期的主要噪声源是施工机械作业时产生的噪声和振动,出入施工场地车辆(主要是建筑材料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为减少施工噪声对项目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施工过程中注意对设备的使用和维护使其以低噪声状态运转,优先使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安排工作进度和施工时间,避免夜间作业,各施工点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相应标准。项目施工期噪声多属于阶段性噪声,随着施工过程的结束,施工期噪声已经消失,不会再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4、固体废体

项目建设期间产生建筑垃圾主要有:废建材、包装袋、废钢材、土方等,这些建筑垃圾如处理不当,会占用场地、产生扬尘、破坏地表植被、影响视觉等。施工方应按当地管理部门的要求,运至建筑垃圾场或作辅路基等处置;土石方应部分回填,其余应用于垫高低洼地或调剂到其余工地使用,不得随意堆放。对于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可以经过统一收集,定期运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合理处置。随着施工期的结束,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均作出合理处置,不存遗留问题。

运营期:

1、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加气站产生的废气包括储罐系统卸压时放散尾气及槽车卸压放散尾气,储罐、传输、加气过程逸漏的少量气体,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是天然气废气经放散系统(安全阀、放散管口)排放。

2、废水  

本项目所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10m3,渗透系数小于10-7cm/s)处理后,定期清掏外运用做农肥。

3、噪声

项目的主要噪声源为设备及压缩机等的噪声,项目运行期生产设备经减振、消声措施后,然后经建筑物的遮挡作用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   

项目生活垃圾收集暂存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二)

     项目名称内蒙古美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再生胶、2万吨胶板、2万吨汽车垫带、210m2输送带项目

      建设地点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工业园区

      建设单位:内蒙古美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北京中企环能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本项目分为两期进行建设,一期新建4条再生胶生产线、5条胶板生产线、2条汽车垫带生产线、4条输送带生产线,二期新增4条再生胶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全厂共19条生产线,二期新增的4条再生胶生产线与一期的工艺、设备等均一致。再生胶车间预留二期用地,二期新建一套等离子光氧+二级碱喷淋废气处理装置。项目建成后,生产能力为年产6万吨再生胶、2万吨胶板、2万吨汽车垫带、210万m2输送带。新建各类生产车间,办公楼、锅炉房及机修、配电室等其他辅助用房等均由一期工程一次建成。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1、废气

  本项目施工期对大气环境产生的影响主要来自土方挖掘、堆积清运和建筑材料如水泥、石灰、砂子等装卸、堆放的扬尘;交通运输等引起的扬尘;施工设备、汽车产生的废气等。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有:

   (1)施工现场采用2.5m高彩钢板,密闭施工现场,以减少结构和施工过程中的颗粒物飞扬现象,降低颗粒物向大气中的排放。

   (2)对施工现场进行科学管理,砂石料应统一堆放。

   (3)对作业面和临时土堆应适当地洒水,使其保持一定的湿度,减小起尘量,施工便道应进行夯实硬化处理;由于施工需要,不能硬化的道路,应采取定期洒水,铺草帘子等措施减少扬尘量。

   (4)在施工现场主要运输出入口设置防尘垫、车辆冲洗池和冲洗设施,确保运输车辆在出入购料处和施工场地时,都将轮胎、车槽等粘带尘土的地方冲洗干净后方可驶离,避免运输扬尘。冲洗池内的水循环利用不外排。对运输物料的车辆应谨防装载过满,对运输车辆采取遮盖、密闭措施,避免沿途物料抛洒。散装车辆装运货物的高度不得超过马槽的高度,文明装卸和驾驶,限速驾驶,在装卸点须对散落在车顶、蓬布、马槽外部等处的物料进行清扫。

   (5)合理安排施工运输工作,对于施工作业中的大型构件和大量物资及弃土的运输,应尽量避开交通高峰期,以缓解交通压力。同时,施工单位应与交通管理部门协调一致,采取相应的措施,做好施工现场的交通疏导,避免压车和交通阻塞,最大限度的控制汽车尾气的排放。

   (6)施工现场要使用围栏进行遮挡,减少施工扬尘扩散范围。

   (7)风速超过5m/s时应停止施工作业,并对堆放的砂石等建筑材料进行遮盖处理。

   (8)加强扬尘治理。大力推进绿色施工,积极创建绿色工地,强化施工扬尘监管力度,严禁大风天气拆迁,严禁敞开式作业,严禁车辆带泥上路,禁止在施工现场搅拌砼,将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建筑企业信用和资质管理。控制道路扬尘污染,渣土运输车辆采取密闭措施,并逐步安装卫星定位系统。

2、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来自工程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砖瓦、土方等建筑物料喷洒水及少量的机械泥浆污水,只含有少量的泥沙等,不含其它杂质,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有:

1)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2)施工废水:施工期间的施工用水、砖瓦、土方等建筑物料喷洒水及少量的机械泥浆污水,主要污染因子为SS,施工场地设置临时沉淀池,经沉淀澄清后回用于施工场地,循环利用不外排。

3)施工期建设单位还需加强对各类车辆、设备使用的燃油、机油、润滑油等加强管理,一旦产生这些废弃油类须集中收集,委托相应的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单位处置。不得随意倾倒,以防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3、噪声

施工期的主要噪声源是施工机械作业时产生的噪声和振动,出入施工场地车辆(主要是建筑材料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有: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进度,尽量避免在夜间(24:00~8:00时)期间施工,如因工程需要必须午休或夜间施工的,需报当地环保部门批准,并告知周边居民、单位人员。

2)距离防护措施是噪声控制最方便最简单的方式,噪声衰减量随距离的增大而增大,声源10m处噪声衰减约20dB(A),50m处噪声衰减约34dB(A),100m处噪声衰减约40dB(A)。因此本项目施工噪声不会对周围居民产生明显影响。

3)选用低噪声、工艺先进的机械、设备,高噪声设备尽量密闭,从而降低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相对固定的施工机械,如电机、风机、空压机等,应采取围挡措施。

4)业主和施工单位加强管理,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养护,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使每个员工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避免因机械故障产生突发噪声,同时培训工作人员提高工作修养,不大声喧哗。

5)注意机械保养,使机械保持最低声级水平;安排工人轮流进行机械操作,减少接触高噪声的时间;对在声源附近工作时间较长的工人,发放防声耳塞、头盔等,对工人进行自身保护。

6)在施工的结构阶段和装修阶段,对建筑物的外部采取围挡,对距离人员休息较近的建筑物外采用移动式隔声屏障,减轻施工噪声对外环境及人员的影响。

7)施工场所的施工车辆出入地点应尽量远离敏感点,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可有效降低施工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防治措施可行。

4、固体废体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主要来源于开挖土方、建筑施工中的废物如砂石、石灰、混凝土、废砖等,可采取以下措施减少其对环境的影响:

1)运送建筑废物的车辆离开施工场地时,要及时清理干净车辆粘带的泥土;

2)遗留在现场的建筑废物要及时清运或回填;

3)建筑废物在施工现场的金属要及时回收;

4)施工期土石工程挖填量应平衡计算,开挖的土石方要定点堆放;

5)建筑垃圾应运送到政府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倾倒。

6)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也及时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桶)内,定期收集外运园区垃圾转运站集中处理。

运营期:

1、 废气

   (1)再生胶生产车间投料颗粒物

 本项目利用胶粉年产6万吨再生胶,在进行投料的过程中产生一定量的颗粒物,在硫化罐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投料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风管统一引到布袋除尘器(1*)进行除尘处理,经15高排气筒(1#)排放。

     (2) 胶板、汽车垫带生产车间投料颗粒物

 在胶板、汽车垫带的密炼工序中,所有原料一次性投入至密炼机中,会产生投料颗粒物,投料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风管统一引到布袋除尘器(2*)进行除尘处理,经15高排气筒(2#)排放。

   (3) 胶板、汽车垫带生产车间生产废气

胶板、汽车垫带生产车间生产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等离子光氧一体机+二级碱喷淋装置处理后经本车间15m高排气筒排放;投料粉尘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本车间15m高排气筒排放

 输送带生产过程中粘合工序产生废气由集气罩+等离子光氧一体机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生物质锅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35m高的排气筒排放。

  各车间均置于封闭厂房内,确保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表6排放限值;臭气、硫化氢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

2、废水  

    本项目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两部分,其中生产废水包括脱硫废气冷凝液、余热炉排水、车间地面冲洗水及碱喷淋废水。

    本项目碱喷淋废水和脱硫工段产生的脱硫废气冷凝液回用于硫化罐加水,不外排;循环冷却系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

    车间地面冲洗废水和余热炉排水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化粪池,最终经污水管网排至园区污水管网。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硫化罐、开炼机、精炼机、各类硫化机、压胶机、密炼机、开炼机、出型线、各类风机、水泵等,高噪声设备均置于全封闭厂房内,采取建筑隔声、基础减震等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   

   (1)一般固体废物及处理措施

    ①各生产环节产生的投料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收集除尘灰回用于生产。

    ②胶板边角料及检验的不合格产品、汽车垫带边角料及检验的不合格产品、输送带边角料检验的不合格产品在一般固废间暂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③生物质锅炉产生的炉渣暂存于一般固废间,收集后用作农肥外售;

    ④厂区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2)危险废物处理措施

    ①光氧一体机产生的废光氧灯管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