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特前旗环保局拟审批项目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8-20 12:00 字号: 保存 分享至: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820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820日-20208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8-26521112652125

   真:0478-2652111

通讯地址:内蒙古乌拉特前旗环境保护局

   编:0144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一)

   项目名称内蒙古弘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5万吨直接还原铁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工业园区内蒙古弘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厂内

   建设单位:内蒙古弘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煤炭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拆除原有两段式煤气发生炉,新建2台天然气熔分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1、废气

施工期项目对周围环境大气的影响主要是施工废气和汽车、机械尾气。项目施工期对场地进行洒水抑尘,运输道路硬化处理,建筑工地出入口及其场地要设专人清扫减少施工废气排放。汽车、机械尾气采用加强车辆的维修和保养,严禁使用尾气排放超标的车辆、燃油机车和施工机械尽可能使用柴油,若使用汽油,必须使用无铅汽油等措施减少尾气排放;

2、废水

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现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原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洒水抑尘或排入园区废水管网;

3、噪声

项目施工不同阶段将产生不同程度的噪声污染,主要为不同施工阶段不同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和交通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工程在施工时,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闲置不用的设备应立即关闭,运输车辆进入现场应减速,并减少鸣笛,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避免局部声级过高,夜间车辆减速、禁鸣;

4、固体废物

施工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拆除的废旧设备、焊接废渣。生活垃圾、施工废料、焊接废渣在厂区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处理;拆除的老旧设备外售。施工期固体废物均能得到了合理处置。

 运营期:

1、废气

项目运营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2台天然气熔分炉燃烧产生的有组织废气。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

项目无新增员工,无新增生活污水排放,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

3、噪声

项目工程噪声主要为布袋除尘风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采取减震、消音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符合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主要为废炉渣,属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在渣库房,废炉渣可供附近的岩棉厂,做岩棉的原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