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特前旗环保局拟审批项目的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8-2652111、2652125
传 真:0478-2652111
通讯地址:内蒙古乌拉特前旗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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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一)
项目名称:巴彦淖尔市港湾石油有限责任公司第二加油站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西小召镇公田村
建设单位:巴彦淖尔市港湾石油有限责任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河南昊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本项目新建一座加油站,预计销售车用汽油100t/a、车用柴油300t/a。主要建设内容为:①站房,位于站区南侧,砖混结构,一层,占地面积120m2,主要用于加油站的营业以及工作人员办公;②油罐区,位于站区西侧,占地面积70m2,埋地布置有2个30m3的柴油储罐、1个30m3的汽油储罐;③加油罩棚,位于站区北侧,设1个高6.5m的罩棚,面积为240m2,罩棚下方设置有2台双枪加油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1、废气
本项目施工期废气环境影响主要为工程土石方杂土扬尘、建筑材料扬尘、运输车辆产生的扬尘等。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有:
(1)及时清运弃土,减少弃土堆存过程中粉尘产生,堆放物料要覆盖篷布,避免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2)建筑材料主要是水泥等易起尘物料在装卸、堆放和使用过程会产生扬尘,应全部入库贮存,运输车辆应入库装卸,临时堆放物料要覆盖篷布,采取上述措施后可明显减小物料产尘影响。
(3)本项目在运输道路选择上,尽量利用现有公路,确保运输扬尘不影响周边环境。同时要求施工单位必须按要求在限制运输车辆行驶路线和运输时段的同时,采用密封车辆、加盖蓬布防止泥土洒落地面和采取车辆冲洗及地面洒水等防范措施,并且及时对周围运输道路进行清扫和洒水,以减少道路扬尘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影响。
2、废水
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产废水,施工废水经过容积为5m3的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
3、噪声
施工期的主要噪声源是施工机械作业时产生的噪声和振动,出入施工场地车辆(主要是建筑材料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有:
(1)施工现场合理布局,以避免局部声级过高,尽可能将施工阶段的噪声减至最小。
(2)现场施工人员要严加管理,在施工建设时要防止互相撞击噪声,要文明施工。
4、固体废体
本项目施工期固废包括建筑垃圾、施工弃方、生活垃圾。
建筑垃圾、施工弃土按照当地环卫部门要求进行处置,及时清运,避免大量建筑垃圾堆积;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运营期:
1、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是非甲烷总烃主要来源于汽、柴油油罐,油罐车的装卸、加油作业等,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是设置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加油油气回收系统。
2、废水
本项目所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
3、噪声
项目的主要噪声源为设备及压缩机等的噪声,项目运行期生产设备经基础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可以减少噪声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油罐残渣属于危险废物,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不在站区内暂存;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版)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废弃的含油棉纱已被豁免,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清罐过程中产生的含油棉纱与生活垃圾一起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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