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特前旗环保局拟审批项目的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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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0478-265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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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一)
项目名称: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污水处理厂污泥清洁能源干化处理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污水处理厂厂区内预留空地
建设单位:乌拉特前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河北冀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本次技改内容主要建设污泥干化配套设施,预计建成后,日处理脱水后含水率为60%的污泥20t/d,其余10t/d未被干化处理的污泥将在脱水后直接运至乌拉特前旗强盛新型建材公司厂内的固废消纳场处理。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1、废气
本项目施工期废气环境影响主要为汽车行驶道路扬尘、汽车尾气等。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有:
①根据气象条件,车辆运输道路定期洒水,干燥无雨时每天洒水4次。
②车辆运输易起尘材料时,车辆加盖篷布。
③车辆进入施工场地时,限速。
④基础开挖、土方回填时,对施工作业面洒水,降低扬尘产生量。
⑤选择性能优良的机械,并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定期保养,减少尾气有害物质的排放。
2、废水
该项目施工期废水为施工人员施工废水。施工废水集中收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的食宿以及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设施。
3、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有:
①合理布局施工场地。施工时尽量将可移动作业的高噪声设备布置在远离居民区处,减少对周围敏感目标的环境噪声影响。
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缩短施工期。项目严格控制了噪声设备的作业时间,在休息时间内严禁高噪声设备作业。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为避免运输交通噪声对沿线敏感点造成影响,项目方应严格按城市管理规定的路线,尽量将运输安排在白天进行,并避开交通高峰期。
③施工设备选型时,尽可能的选取了噪声低、振动小、能耗小的先进设备,并避免长时间使用高噪声设备,加强了施工机械的维修。
④建立临时声障,对位置相对固定的机械设备,能于棚内操作的尽量进入操作间,不能入棚的,可适当建立单面声障。
4、固体废体
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是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对于施工期间产生的固废,施工单位应采取以下措施:
①施工期开挖土方大部分用于地基回填,弃土外运至指定场所;
②建设单位应与当地环卫部门联系,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的生活垃圾;
③应对施工人员加强教育,树立环保意识,不随意乱丢废弃物,以保证施工中生活区的环境卫生质量;
④结构及装修阶段垃圾产生量较小,应在施工场地内设临时垃圾站,达到一定数量及时运往指定的地点消纳。
运营期: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污泥干化车间恶臭。污泥干化车间配套大排量排风扇及加强厂区内绿化,选择抗污力强,净化空气好的植物;污泥在干化后及时清运。
2、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为污泥干化车间渗滤液。污泥干化车间四周内部设置围堰及导流沟,通过导流沟将渗滤液引出至车间外设置的5m³大小渗滤液收集池后,抽出至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其防渗要求并与车间地面保持一致,满足渗透系数K≤10-7cm/s。。
3、噪声
本项目建成后,噪声源主要来自污泥干化车间和控制室内各类机械发出的噪声。采取如下治理措施:
(1)选用低噪声设备,各机械设备在安装时须安装消声、隔声、隔振和减振等降噪措施。
(2)厂房内各抽风机和排风机的进、出风口应安装消声器,降低噪声的产生。
(3)对高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对于污泥干化车间和控制室墙面结构应避免采用轻质结构的材料,以防止生产设备的噪声激发轻质结构共振,对外界产生二次噪声辐射。
4、固体废物
一部分污泥经脱水机脱水干化处理后定期运输至巴彦淖尔市强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作为制砖原料,另一部分污泥经脱水处理后定期运输至乌拉特前旗强盛新型建材公司厂内的固废消纳场处理。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