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金炜发红壕北铁矿有限公司尾矿干排节能技改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征求意见的公开信息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部令 第4号)等法律和法规文件要求,建设单位巴彦淖尔市金炜发红壕北铁矿有限公司、环评单位内蒙古同人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对巴彦淖尔市金炜发红壕北铁矿有限公司尾矿干排节能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事宜现公告如下:
一、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bLTKO0sZug92B-zSX_zpQ
提取码:w9iu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在本项目拟建厂区办公楼设置专人接受社会公众查阅本项目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公众为附近村庄的村民。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方式:通过QQ邮箱发送或将公众意见表递交到建设单位
途径:联系人:席总,13624839022;QQ邮箱:287985299qq.com;
递交地址:乌拉特前旗大佘太镇乌拉特前旗巴彦淖尔市金炜发红壕北铁矿有限公司 总经理室,席总收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为2021年8月2日~8月13日,在此期间可以查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建设单位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巴彦淖尔市金炜发红壕北铁矿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