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金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工业明胶、1000吨胶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内蒙古金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工业明胶、1000吨胶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对内蒙古金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工业明胶、1000吨胶粉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内蒙古金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本项目以毛皮、含铬皮革碎料固体废弃物、动物骨头为原料,年产1500吨工业明胶,1000吨胶粉
工作制度:劳动定员为60人,实行三班制,年运行300天,每班工作8小时
总投资:6000万元
占地面积:40000m2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工业园区内,项目北面、东面、南面是工业园区预留地,西面是园区道路经六路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内蒙古金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总
联系电话:15854302228 邮箱:463555268@qq.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
评价机构:内蒙古海渊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录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网络链接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完成后按本公示所列提交方式提交本公司。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来访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内蒙古金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9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