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乌拉特前旗分局2022年7月26日拟审批项目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7月26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7月26日-2022年8月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8-2652111、2652152
传 真:0478-2652111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乌拉特前旗分局
邮 编:0144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一)
项目名称:乌拉特前旗锦诚农牧专业合作社年加工12000吨玉米烘干项目
建设地点:先锋镇公庙村
建设单位:乌拉特前旗锦诚农牧专业合作社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内蒙古蒙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1台玉米烘干塔、1台3t/h燃煤热风炉、1处1000m2晾晒平台、1座2800m2玉米仓储库房,年烘干玉米1200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1、废气
(1)洒水抑尘:扬尘量与起尘物的含水率有关,含水率越高,扬尘量越小;
(2)限制车速:施工场地扬尘,在同样清洁程度的条件下,车速越慢,扬尘越小;
(3)采用施工围挡:建筑施工时,用网布将施工工地与厂内员工活动区域分开;
(4)施工期间应加强环境管理、贯彻边施工、边防护原则,合理规划施工时间和施工程序。
2、废水
1、施工废水主要是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含有泥浆或砂石的生产废水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废水经过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和道路洒水抑尘、混凝土养护和运输车辆清洗等,不外排。
3、噪声
为降低噪声的影响,要合理布置产噪设备;及时保养维修施工机械,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各类机械;现场施工人员要严加管理,在施工建设时要防止互相撞击噪声,要文明施工。
4、固体废体
(1)建筑垃圾
施工阶段会产生一定量的建筑垃圾,其中以边角余料的钢筋、废弃包装物、碎石等废物为主。其中,废钢筋等可以回收利用的卖至废品收购站进行回收,不能回收的运至政府指定的渣土场填埋,严禁施工固体废物随意丢弃。
(2)生活垃圾
项目区内设专门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运营期:
1、废气
燃煤热风炉废气经多管式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单碱法脱硫塔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烟尘、二氧化硫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干燥炉、窑的二级排放限值,氮氧化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筛选等产尘工段采取全封闭措施,安装收尘装置,煤场、渣场全封闭,并采取洒水抑尘、用苫布或塑料布遮盖等措施,晾晒平台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无组织粉尘污染。厂界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浓度应控制在《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以内。不得对周围环境敏感目标造成影响。职工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确保油烟达标排放。
2、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项目脱硫废水在沉淀池循环利用,不外排;排渣机用炉渣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只需补充水,厂区洒水降尘用水全部蒸发。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3、噪声
(1)从噪声源头进行控制,降低源强,即在设备选购时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
(2)设备尽量布置在厂房内,并采取基础减震措施。
(3)合理布局,在满足工艺流程与生产运输要求的前提下,结合功能分区与工艺分区,将生产区与其它区域分开布置。
(3)距离衰减,产噪设备远离办公区,并且在厂界四周种植绿化带,减少生产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4)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通过采取上述综合措施,能够有效地控制厂界环境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 2 类标准(昼间 60dB(A),夜间 50dB(A))。
4、固体废物
热风炉炉渣和灰收集后作为建筑材料外售;脱硫渣收集后作为建筑材料外售;玉米筛分碎屑和杂质外售饲料生产企业;沉降室收集的粉尘外售饲料生产企业。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