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乌拉特前旗分局2023年6月2日拟审批项目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6-02 16:58 字号: 保存 分享至: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乌拉特前旗分局202362日拟审批项目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62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62日-20236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8-26521112652152

   真:0478-2652111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乌拉特前旗分局

   编:0144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一)

  目名称:巴彦淖尔市欣普爱多饲料有限公司年处理40万吨农作物秸秆综合再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乌拉特前旗中小企业创业园区

  建设单位:巴彦淖尔和生源饲料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内蒙古同人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1#饲料生产车间和2#草粉车间,年产草颗粒饲料10万吨,年产反刍动物颗粒饲料30万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1、废气

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扬尘,为减小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在施工期需采取适当措施以减小施工扬尘的影响,具体措施建议如下:

1)合理布置厂区平面及工艺,减少施工土方量,从而减少扬尘量;

2)施工场地每天定期洒水,防止浮尘产生,有风日加大洒水量及洒水次数;

3)运输干水泥等易起尘的原材料时应使用密闭车辆,并通过封闭系统运送到车库,避免露天堆放;所有来往施工场地的多尘物料应用帆布覆盖;

4)合理选择运输路线,尽量利用原有道路,减小道路扬尘,减小植破坏;

5)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应低速或限速行驶,帆布覆盖减少产尘量。施工场地内运输通道及时清扫、冲洗,以减少汽车行驶扬尘;

2、废水

施工期生活用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清掏。严禁排入厂区外环境生产用水经施工区临时沉淀设施处理后回用,严禁排入周边外环境;

3、噪声

施工期的噪声主要为有机械设备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车辆运行噪声。施工期间采取以下措施减少施工期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定施工计划时,应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除此之外,高噪声施工时间尽量安排在昼间,减少夜间施工量;

2)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避免局部声级过高;

3)降低设备声级:设备选用上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

4、固体废体

施工期施工场地内应设临时收集施工垃圾的垃圾站将施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送到指定的垃圾处理站统一处理;建设单位在施工期间对其产生的施工废物及时收集、清运,避免产生污染

运营期:

1、废气

草颗粒饲料生产车间上料、破碎包装等过程产生的粉尘均经集气罩捕集后,经过正压脉冲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反刍动物颗粒饲料生产车间上料、破碎物料筛分、配料、混料包装等过程产生的粉尘均经集气罩捕集后,经过正压脉冲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卸料粉尘卸至封闭料仓内各个筒仓上方均设置仓顶收尘器,冷却风机废气经刹克龙(气力输送旋风除尘器)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P1)排放;锅炉废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锅炉燃气废气由1根20m高排气筒(P2)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燃气锅炉废气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烟气黑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新建锅炉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排放标准。厂界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浓度应控制在《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以内不得对周围环境敏感目标造成影响。职工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确保油烟达标排放。废气排放口设置永久性规范的采样、监测孔和监测平台,各污染源排放口设置规范排放口标志、 标识。

2、废水

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锅炉废水,生活污水和锅炉废水排入厂区新建化粪池内,污水管道未建成前使用抽粪车拉运乌拉特前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污水管道建成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乌拉特前旗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得外排。

3、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妥善的减振、隔声和消声等噪声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厂区设置分类收集垃圾桶,用于收集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产生的杂质、废铁、废包装材料等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规定, 严格控制污染物在厂区的暂存和处置废润滑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危废暂存间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各项要求和措施进行设计施工、建设、管理。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巴彦淖尔市鸿德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危废暂存间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乌拉特前旗污水处理厂院内

  建设单位:巴彦淖尔市鸿德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内蒙古纳恒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利用厂区内现有1座30平方米闲置库房改建用于临时存放污水处理厂化验室及污水在线监测废液、废机油、废试剂瓶、废紫外线灯管危险废物暂存间内部分为废液存放区、废机油存放区、废试剂瓶及废灯管存放区共3个区域。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1、废气

施工时应将表土层集中堆放并进行临时防护。施工场地四周设置施工屏障,粉状物料进行苫盖;对易产生扬尘的作业面(点)和道路洒水抑尘,运输车辆进行苫盖

2、废水

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排入现有工程防渗化粪池。

3、噪声

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合理布置施工场地,施工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4、固体废体

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固废运送到指定地点,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收集。

运营期:

1、废气

组织废主要为非甲烷总烃,采用“密封桶+通风装置+活性炭吸附”方式处理后经危险废物暂存库内的通风装置外排无组织排放厂界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要求

2、废水

本项目不新增员工,无新增生活用水。发生事故时事故废液通过流沟槽进入废液池收集井,收集到具盖耐酸耐腐蚀容器中暂存,由有资质单位及时抽取清运处理。

3、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妥善的减振、隔声和消声等噪声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废机油及废机油桶、废化学液、废试剂瓶、废紫外线灯管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库,所存放的危险废物定时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最大转运周期一年危废暂存库的设计、建设、污染防治和运行管理必须严格执行《报告表》中提出的防治措施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2013年)的各项规定。做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危废的记录和货单在危险废物回收后应继续保留3年。危废暂存间必须按要求设置警示标志。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内清理出来的泄漏物,一律按危险废物处理。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