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乌拉特前旗分局2023年6月28日拟审批项目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6-30 15:53 字号: 保存 分享至: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乌拉特前旗分局2023628日拟审批项目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628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628日-20237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8-2652111、2652152

   真:0478-2652111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乌拉特前旗分局

   编:0144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一)

  项目名称:乌拉特前旗淖尔汇盛能源有限公司20MW分散式风力发电项目

  建设地点:乌拉特前旗小佘太镇

  建设单位:乌拉特前旗淖尔汇盛能源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内蒙古同人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本期工程装机容量为20MW,安装4台5MW风电机组,配套建设1座35kV风电场开关站。风电场机组经出口变压器升压后以35kV 电压等级接入风电场开关站。风电场开关站以1回35kV线路接入陶来口110kV 变的35kV侧。本项目不涉及场外输出线路建设及电磁辐射评价。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1、废气

     加强施工管理,采取施工场地及时洒水、设置围挡、运输车辆进行清洗加盖苫布、运输交通道路及时清扫、洒水等抑尘防尘措施;施工机械、运输路线尽量远离敏感点布置、做好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的日常保养,提高燃油效率

2、废水

施工生活污水排入移动卫生间施工期间产生的泥浆水进行过滤沉淀简单处理排入施工现场沉淀池中,用于养护及洒水抑尘

3、噪声

施工现场合理布局现场施工人员要严加管理,在施工建设时要防止互相撞击噪声,要文明施工。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及时保养维修施工机械,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各类机械。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挡板。

4、固体废体

施工期多余土石方用于场平或修建道路,本项目挖填平衡,无弃方产生;生活垃圾拟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位置。

5、生态环境

施工期减少占地,对开挖土方进行临时堆放,用防尘网苫盖防护,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区临时占地进行土地整治,清除工程占地范围内的杂物及各种施工垃圾,并将凹地回填整平及翻松,对临时占用的土地撒播耐干旱、多年生草籽进行恢复,保证植被覆盖率至少恢复至原有水平

运营期:

1、废气

本项目是将风能转换为电能,属于风力发电项目,在转换过程中没有废气排放。

2、废水

生活污水排入新建化粪池进而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排入废水储存池回用于站内绿化,绿化用水全部损耗不外排;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采用调节+接触氧化+沉淀+消毒处理工艺。在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尾端设置一个65m3的废水储存池。本项目夏季废水直接用于站内绿化,冬季排入废水储存池暂存。

3、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妥善的减振、隔声和消声等噪声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风机及其配套设施日常检修过程产生的废旧零件免维护铅酸蓄电池及废属于危险废物箱变事故废油存放于箱变下事故油池(渗透系数≤10-10cm/s),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箱变内的废铅酸电池、风电场日常检修产生的维修废油均暂存于新建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事故油池的设计、建设、运行和管理及危险废物回收处置、运行管理必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其修改单的标准及规范要求。生活垃圾通过垃圾桶收集后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定期清运环卫部门指定位置。

5、生态环境

加强该项目运营期生态环境管理。企业要制定生态修复方案,加强对项目区域及周边自然生态环境的修复,因地制宜植树种草,恢复原状,提高植被覆盖率和生态环境质量。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