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乌拉特前旗分局2023年9月4日拟审批项目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9-05 17:27 字号: 保存 分享至: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乌拉特前旗分局202394日拟审批项目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94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94日-20239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8-2652111、2652152

   真:0478-2652111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乌拉特前旗分局

   编:0144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一)

  项目名称:巴彦淖尔市亿鑫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500吨稀土金属电解质项目

  建设地点:巴彦淖尔进口资源加工开发区乌拉特前旗产业园

  建设单位:巴彦淖尔市亿鑫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内蒙古万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新建1条年产2500吨稀土金属电解质生产线,共设置15台氟化炉,同时配套建设氟化物喷淋装置。项目主要建设生产车间、库房等及配套环境保护设施年产2500吨稀土金属电解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1、废气

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扬尘,为减小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在施工期需采取适当措施以减小施工扬尘的影响,具体措施建议如下:

1)合理布置厂区平面及工艺,减少施工土方量,从而减少扬尘量;

2)施工场地每天定期洒水,防止浮尘产生,有风日加大洒水量及洒水次数;

3)避免露天堆放;所有来往施工场地的多尘物料应用帆布覆盖;

2、废水

本项目施工设备、车辆冲洗废水及施工可能产出的泥浆水经沉砂池处理后回用。

3、噪声

施工期的噪声主要为有机械设备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车辆运行噪声。施工期间采取以下措施减少施工期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定施工计划时,应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除此之外,高噪声施工时间尽量安排在昼间,减少夜间施工量;

2)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避免局部声级过高;

4、固体废体

施工期施工场地内应设临时收集施工垃圾的垃圾站将施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送到指定的垃圾处理站统一处理;建设单位在施工期间对其产生的施工废物及时收集、清运,避免产生污染

5、生态环境

在施工期间挖掘地基、土地平整等将导致泥土裸露,原有地表植被遭到破坏。生态恢复措施为:对施工开挖的土壤有计划的分层回填,尽量将表土回填表层。对于因取土破坏的植被,待施工完成后尽快按厂区绿化方案恢复。通过严格采取上述污染防治措施,可有效降低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

1、废气

氟化炉原料投加粉尘经密闭集气罩收集后(集气罩设置于氟化炉上方收集废气)进入1套除氟净化喷淋塔内经级水喷淋净化后,由1根高度为15m的排气筒P1排放。氟化炉开炉工程中产生的氟化物为密闭式集气罩(集气罩设置于氟化炉上方收集废气),开炉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1套除氟净化喷淋塔内经级水喷淋净化后,由1根高度为15m的排气筒P1排放。氢氟酸储罐大小呼吸气直接通向除氟净化喷淋塔,经塔内级水喷淋净化处理后,由1根高度为15m的排气筒(P1)达标排放采取上述废气治理措施后废气中颗粒物和氟化物排放满足《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的要求。排气筒设置永久性规范的采样监测孔和监测平台,设置废气排放口标志标识。职工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确保油烟达标排放。

2、废水

喷淋塔喷淋水循环使用,喷淋废水产生后用泵抽至厂区抛光粉生产线调浆工序中作直接作为生产抛光粉原料使用(主要成分为氟化稀土和氟化氢15天内在喷淋塔内循环使用,不外排;循环水系统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南侧亿鑫厂区现有1座处理生活污水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依托已获批的项目建设内容)处理后排至园区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口设置1个并安装流量计等监测监控设施,设置排放口标志标识和采样管道。 

3、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妥善的减振、隔声和消声等噪声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润滑油废油桶,收集后暂存于本公司抛光粉项目新建的危废间已获批,定期全部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置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本项目产生的废润滑油和废油桶贮存周期为12个月,每年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废包装袋,暂存于本公司稀土金属及稀土合金项目一般固废暂存间已获批,暂存后定期外售综合利用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本项目产生的废包装贮存周期为1个月,每个月进行外售综合利用职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园区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