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乌拉特前旗分局2023年10月16日拟审批项目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0-16 17:06 字号: 保存 分享至: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乌拉特前旗分局20231016日拟审批项目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1016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1016日-202310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8-2652111、2652152

   真:0478-2652111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乌拉特前旗分局

   编:0144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内蒙古美锦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7.4万吨铁合金项目

  建设地点:乌拉特前旗产业园

  建设单位:内蒙古美锦新材料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内蒙古凯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本项目新建利用原有46.76万吨铁合金产能(乌拉特前旗23家企业退出铁合金产能),按照1.25:1减量置换,建设3台45000KVA矮烟罩半密闭硅铁矿热炉、4台42000KVA全密闭硅锰合金矿热炉,配套1台50m2带式烧结机、1台滚筒烘干机,并建设相关辅助生产设施和环保设施,同时利用硅铁矿热炉高温烟气和硅锰密闭矿热炉尾气发电,设1台15MW硅铁余热发电机组和1台50MW硅锰尾气发电机组,所发电量采用“并网不上网”的方式全部供给企业冶炼用电年产硅铁合金10.4万吨、年产硅锰合金27万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1、废气

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扬尘,为减小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在施工期需采取适当措施以减小施工扬尘的影响,具体措施建议如下:

1)合理布置厂区平面及工艺,减少施工土方量,从而减少扬尘量;

2)施工场地每天定期洒水,防止浮尘产生,有风日加大洒水量及洒水次数;

3)避免露天堆放;所有来往施工场地的多尘物料应用帆布覆盖;

2、废水

本项目施工设备、车辆冲洗废水及施工可能产出的泥浆水经沉砂池处理后回用。

3、噪声

施工期的噪声主要为有机械设备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车辆运行噪声。施工期间采取以下措施减少施工期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定施工计划时,应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除此之外,高噪声施工时间尽量安排在昼间,减少夜间施工量;

2)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避免局部声级过高;

4、固体废体

施工期施工场地内应设临时收集施工垃圾的垃圾站将施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送到指定的垃圾处理站统一处理;建设单位在施工期间对其产生的施工废物及时收集、清运,避免产生污染

运营期:

1、废气

硅铁合金冶炼工序原料料仓受料废气、筒仓储存废气、给配料废气、矿热炉布料和下料废气、出炉及浇铸废气、成品破碎废气均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各工序排气筒达标排放,废气排放执行《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6-2012)表6-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标准。硅铁合金矿热炉冶炼废气采用“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排气筒达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执行《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6-2012)表6-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标准,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二级标准限值。烧结工序给配料废气、冷却废气、烧结矿破碎筛分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各工序排气筒达标排放,废气排放执行《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2-2012)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标准。烧结机机头烟气采用“布袋除尘+石灰石-石膏法脱硫”措施处理后,经排气筒达标排放,排气筒安装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烧结机机尾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排气筒达标排放,排气筒安装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烧结机机头、机尾废气排放执行《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2-2012)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标准。烘干机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净化后,经排气筒达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执行《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6-2012)表6-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标准,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二级标准限值。硅锰合金冶炼工序原料料仓受料废气、给配料废气、矿热炉布料废气、出炉及浇铸废气、成品破碎筛分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排气筒达标排放,废气排放执行《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6-2012)表6-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标准。硅锰合金全密闭矿热炉产生的冶炼废气采用“沉降器+布袋除尘”净化后,送至厂区煤气柜用作原料烘干、烧结机燃料,剩余部分经管道输送至发电系统发电,全部综合利用。燃气发电锅炉烟气采用“低氮燃烧器+SCR”脱硝处理后,经排气筒达标排放,排气筒安装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废气排放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中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标准。项目无组织排放主要来自物料的贮存及装卸过程、集气罩逸散的少量粉尘。微硅粉加密废气采用仓顶除尘器处理,采用提高集气效率,车间和料库封闭处理及配置洒水抑尘等措施后,确保厂界无组织排放达标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执行《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6-2012)表7-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二级标准限值无组织排放标准排气筒设置永久性规范的采样监测孔和监测平台,设置废气排放口标志标识。职工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确保油烟达标排放

2、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排至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乌拉特前旗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运营期主要生产废水为软水制备过程排污水、设备冷却循环水系统排污水、锅炉定期排污水,均回用于炉渣水淬用水,炉渣水淬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废水排放口设置1个并安装流量计等监测监控设施,设置排放口标志标识和采样管道。

3、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妥善的减振、隔声和消声等噪声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体

分类处置各类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中除硅铁合金冶炼工序的冶炼、出铁和浇铸废气除尘灰作为原料回用于微硅粉加密系统原料加密后作为产品外售,其他工序除尘灰暂存于一般固废库房或布袋除尘器下方的储灰仓,及时生产回用;脱硫石膏、废耐火材料暂存于一般固废库房,冶炼炉渣暂存于渣场,及时外售水泥厂;废反渗透膜不在厂内暂存,由生产厂家直接回收;本项目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要求。职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园区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