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乌拉特前旗分局2024年3月14日拟审批项目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3-14 09:54 字号: 保存 分享至: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乌拉特前旗分局2024314日拟审批项目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314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314日-20243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8-2652111、2652152

   真:0478-2652111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乌拉特前旗分局

   编:0144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东五份子铁矿150万吨/年采选工程危废库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乌拉特前旗小佘太镇东五分子村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东五分子选矿厂

  建设单位: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内蒙古中昱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新建危废间用于暂存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东五分子选矿厂在生产运行期间产生的废机油、废油桶。本项目危废库占地面积55m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1、废气

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扬尘,为减小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在施工期需采取适当措施以减小施工扬尘的影响,具体措施建议如下:

1)合理布置厂区平面及工艺,减少施工土方量,从而减少扬尘量;

2)施工场地每天定期洒水,防止浮尘产生,有风日加大洒水量及洒水次数;

3)避免露天堆放;所有来往施工场地的多尘物料应用帆布覆盖;

2、废水

本项目施工设备、车辆冲洗废水及施工可能产出的泥浆水经沉砂池处理后回用。

3、噪声

施工期的噪声主要为有机械设备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车辆运行噪声。施工期间采取以下措施减少施工期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定施工计划时,应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除此之外,高噪声施工时间尽量安排在昼间,减少夜间施工量;

2)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避免局部声级过高;

4、固体废体

施工期施工场地内应设临时收集施工垃圾的垃圾站将施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送到指定的垃圾收集站统一处理;建设单位在施工期间对其产生的施工废物及时收集、清运,避免产生污染

运营期:

1、废气

组织废主要为非甲烷总烃,采用“密封桶+通风装置”方式处理后经危险废物暂存库内的通风装置外排无组织排放厂界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要求

2、废水

本项目不新增员工,无新增生活用水。发生事故时废机油通过导流槽流至集油池,将集油池内废油全部收集后置于完好无损的专用容器中,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3、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妥善的减振、隔声和消声等噪声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体

本项目废机油及废机油桶等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库,定时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危废暂存库的设计、建设、污染防治和运行管理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 -2023)规定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