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乌拉特前旗分局2024年9月29日拟审批项目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9-29 16:56 字号: 保存 分享至: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乌拉特前旗分局2024929日拟审批项目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929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929日-202410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8-2652111、2652152

   真:0478-2652111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乌拉特前旗分局

   编:0144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大佘太镇新建集中供热项目

  建设地点:乌拉特前旗大佘太镇

  建设单位:乌拉特前旗大佘太镇人民政府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内蒙古蒙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新建1座供热站,供热面积为55000m2;在现有钢结构原料库内建设1台7MW生物质热水锅炉,1套软水制备系统,1台多管除尘器和1台布袋除尘器,1根40m高排气筒以及燃料库、灰渣库和相应的环保设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1、废气

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扬尘,为减小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在施工期需采取适当措施以减小施工扬尘的影响,具体措施建议如下:

1)合理布置厂区平面及工艺,减少施工土方量,从而减少扬尘量;

2)施工场地每天定期洒水,防止浮尘产生,有风日加大洒水量及洒水次数;

3)避免露天堆放;所有来往施工场地的多尘物料应用帆布覆盖;

2、废水

本项目施工设备、车辆冲洗废水及施工可能产出的泥浆水经沉砂池处理后回用。

3、噪声

施工期的噪声主要为有机械设备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车辆运行噪声。施工期间采取以下措施减少施工期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定施工计划时,应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除此之外,高噪声施工时间尽量安排在昼间,减少夜间施工量;

2)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避免局部声级过高;

4、固体废

施工期施工场地内应设临时收集施工垃圾的垃圾站将施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送到指定的垃圾收集站统一处理;建设单位在施工期间对其产生的施工废物及时收集、清运,避免产生污染

运营期:

1、废气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标准。生物质锅炉采用专用锅炉并配套高效治污设施。17t/h生物质蒸汽锅炉产生的废气经多管除尘器+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高40m排气筒排放;锅炉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燃煤锅炉”限值要求生物质燃料场、渣场全封闭,采取有效的抑尘措施;运输车辆尾气达标排放。厂界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不得对周围环境敏感目标造成影响。排气筒设置永久性规范的采样监测孔和监测平台,设置废气排放口标识。 

2、废水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通过城镇污水管网进入大佘太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软水制备废水和锅炉排污水用于厂区空地、道路洒水抑尘;出渣机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建立健全排污水台账。

3、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妥善的减振、隔声和消声等噪声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

严格落实《报告表》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分类处置各类固废。锅炉炉渣除尘灰主要成分为草灰,属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全封闭灰渣库内,定期外售有机肥厂进行综合利用。废饱和树脂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由销售厂家直接回收,不在厂区内储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要求。固废综合利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技术规范、标准。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定期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