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乌拉特前旗分局2025年1月21日对1个拟审批项目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1-21 11:09 字号: 保存 分享至: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乌拉特前旗分局2025121日对1个拟审批项目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121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121日-20251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8-26521112652152

   真:0478-2652111

通讯地址: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乌拉特前旗

   编:0144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乌拉特前旗大佘太乙民养殖场日处理300吨玉米烘干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大佘太镇佘太村(新胜村)

 建设单位:乌拉特前旗大佘太乙民养殖场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内蒙古蒙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新建1座日处理玉米粒300t烘干塔、16t/h燃煤热风炉、11000m2彩钢罩棚、240m2办公室、宿舍及化验室硬化场地3690m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1、废气环保措施

1)土建工程基础开挖场地在施工前进行洒水降尘,并在四周设置围挡;

2)开挖土方堆放过程进行覆盖苫布,通过对堆场进行洒水;

3)建筑材料堆放过程进行覆盖苫布,通过对堆场进行洒水;

4)运输道路进行洒水抑尘。

2、废水环保措施

1)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排入临时化粪池,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2)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将上清液循环使用于施工生产,不外排。

3、噪声环保措施

为减轻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噪声污染防治管理的有关规定,采取以下措施:

1)施工现场合理布局,以避免局部声级过高,尽可能将施工阶段的噪声减至最小。

2)现场施工人员要严加管理,在施工建设时要防止互相撞击噪声,要文明施工。

3)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严禁中午和晚上施工。

4)及时保养维修施工机械,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各类机械。

5)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挡板。

4、固体废物环保措施

1)建筑垃圾按照当地执法部门要求进行处置。

2)设备包装物收集后外售废品收购站。

  3)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运营期:

1.废气

1)1台6t/h燃煤热风炉产生的废气经多管式除尘器+布袋除尘器+湿法组合式脱硫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

(2)上料、筛分、输送、烘干、原料堆场、产品储存棚等产尘工段采取围挡、封闭等有效抑尘措施,无组织达标排放;厂区道路硬化,其他区域硬化、绿化或采取有效抑尘措施,无组织达标排放

(3)燃料库和灰渣库全封闭,并采取洒水抑尘等有效抑尘措施

 

2.废水

 1)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2)燃煤和灰渣抑尘废水

燃煤和灰渣抑尘用水通过自然蒸发,无废水产生。

3)脱硫废水

  湿法脱硫除尘器产生的脱硫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循环使用,不外排。

  3.噪声

1)从噪声源头进行控制,降低源强,即在设备选购时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

2)所有设备采取基础减震措施。

  3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4.固体废物

1)碎玉米、皮屑等杂质

筛分过程、烘干塔沉降室收集的碎玉米、皮屑等采用编织袋收集后暂存于彩钢罩棚内的一般固废暂存区,外售养殖户作牲畜饲料。

2)炉渣除尘灰

除尘灰堆存于全封闭灰渣库内,定期外售综合利用。

灰渣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中类场技术要求建设。

4)脱硫渣

脱硫渣暂存于全封闭灰渣库内,定期外售综合利用。脱硫渣三级沉淀池、灰渣库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中类场技术要求建设。

5)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定期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