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乌拉特前旗分局2025年9月16日对1个拟审批项目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9-16 11:25 字号: 保存 分享至: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乌拉特前旗分局2025916日对1个拟审批项目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916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916日-20259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8-26521112652152

传真:0478-2652111

通讯地址: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乌拉特前旗

邮编:0144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内蒙古和瑞达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回收拆解利用10000辆报废机动车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工业园区

建设单位:内蒙古和瑞达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内蒙古百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拆解车间、产品(半产品)贮存库、未拆解报废车储存区、危废暂存间、一般固废暂存间、办公楼、辅助用房以及项目配套的环保设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1、废气、粉尘及扬尘环保措施

针对施工期主要环境空气影响因子,为最大限度地减轻项目场地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特提出以下防治措施:

①严禁渣料乱堆乱放;

②对施工有关的主要运输道路,及时进行清扫、洒水,保持路面清洁,减轻路面起尘;

③要求施工机械和车辆燃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清洁燃料,尽量减少车辆废气污染物的排放;

④加强环境管理,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避免在不利气象条件下进行土方施工及运输作业。

由于本项目建设周期短,牵涉的范围也较小,且当地的大气扩散条件较好。厂区周边无居民区,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可最大限度的降低施工过程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

2、废水环保措施

施工期生活污水经临时旱厕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内蒙古巴彦淖尔市创业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乌拉特前旗分公司。

施工场地内的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或施工作业,不排。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的生产废水得到妥善处理,对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3、噪声环保措施

本评价要求项目施工期间应采取有效的噪声防治措施,加强管理,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排放及声环境质量达标,消除施工噪声周围环境的影响,具体内容如下:

①合理布局施工现场;

②应选用低噪声、低振动的施工机械设备。避免多台高噪声的机械设备在同一场地和同一时间使用。施工过程中还应经常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噪声增强现象的发生;

③施工单位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在12:001400与夜间期间施工。

4、固体废物环保措施

施工场地建筑废料中除可回收再利用的外,弃土及其它建筑废料应作妥善处理,能作为回填料或路基料利用的尽可能利用,不可利用的及时清理并外运。本工程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依托厂区现有生活设施,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于厂内现有垃圾箱,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施工期产生的污染因素对环境的影响是短期的、局部的,在采取适当控制措施的情况下,能够减轻污染,施工期影响较小。

运营期

1、废气

1)切割废气经上方设置的集气罩收集,收集的颗粒物由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未收集的颗粒物经拆解车间沉降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2)抽油过程采用专用废油液抽取装置进行抽取,产生的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经收集后由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未收集的非甲烷总烃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3)报废机动车中制冷剂主要为R134a,采用密闭式冷媒回收装置对制冷剂进行回收,并收集在密闭容器中。在制冷剂的收集过程中,仅在连接、储存过程中会有少量制冷剂通过管线、阀门等以无组织形式释放到环境空气中,泄漏出来的氟利昂量非常小,对周围的环境影响也很小。不进行源强核算。

4)安全气囊在拆解车间拆除后,采用密闭式安全气囊引爆装置进行电子引爆,引爆过程中排出的气体主要成分为氮气,剩余逸散的极少量颗粒物。项目在处理过程中不定期进行引爆,且在单独的操作间专用装置内进行引爆,废气的排放量很少。不进行源强核算。

2、废水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用水主要为车间清洗用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可循环使用,因此不排放生产废水;本项目排放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1)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直接排入防渗化粪池,通过园区污水管网进入乌拉特前旗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2)地面清洗废水

地面清洗废水经四周的管道收集后通过防渗管道汇入隔油沉淀池,经油水分离器+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拆解车间地面清洗用水,不外排。

3)初期雨水

初期雨水池收集的雨水经油水分离器+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拆解车间地面清洗用水,不外排。

3、噪声

工程噪声控制拟在满足工艺生产条件前提下,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等动力噪声源设置隔声罩、进气口加装消声器;生产车间采用封闭式厂房或隔音室,同时,对噪声设备基础进行隔振、减震处理。工程还应从平面布局考虑,强噪设备布置时应充分考虑强噪设备与厂界的距离及厂界噪声限值,布置位置尽可能远离厂界。

①在设备选型注意选择低噪声设备。在设备布局中除了满足工艺要求,考虑利用地形建筑物等障碍物降低噪声。

②设备的安装采用减振处理,风机可以安装消声器,风管连接采用软接;管道的固定要防止共振。

③维护好设备,使之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加强设备润滑等措施降低生产设备噪声。

④注意关好门窗,是有效的降噪办法。

⑤加强厂区绿化,特别是靠近项目敏感点的一边,以对噪声起到阻挡的作用

4、固体废物

4.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1)废安全气囊

本项目废安全气囊单独收集在密闭包装袋中,引爆后废安全气囊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外售综合利用。

2)其他不可利用物

指拆解过程中产生的无法分离回收利用的碎橡胶、碎塑料、碎玻璃、废织物以及其他不可利用物等,在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外售综合利用。

3)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

项目剪切工序及切割工序产生的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产生的除尘灰在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成份为金属,定期外售综合利用。

4.2危险废物

1)废燃油:废燃油(柴油、汽油)分别收集于专用燃油容器内,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2)废油类:发动机机油、变速器/齿轮箱油、助力转向油、制动液、减振器油、液压悬架液、液压缸油液等,收集于废油储罐内,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3)废制冷剂:采用真空抽排装置收集于密闭的专用容器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4)含汞、含铅部件:含铅部件来源于线束防护层、车轮平衡块等,以专用容器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5)废蓄电池:含有铅和硫酸液,项目仅对蓄电池进行拆除,不进行拆解。因此,该部分的铅和硫酸液均随蓄电池回收利用,不单独产生。本项目蓄电池,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专用防渗、防腐托盘内,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6)废尾气净化器:尾气净化催化剂属于危险废物,分类单独贮存于收集容器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7)废冷却液:本项目废冷却液收集于废油储罐内,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8)废电子电器元件(各种电子电器,仪表盘等):本项目废电容器、废电子电器元件分类单独贮存于收集容器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9)废机油滤清器:废机油滤清器以专用容器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10)油水分离器+隔油沉淀池产生的含油污泥: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经油水分离器+隔油沉淀池处理过程中会产生含油污泥,以专用容器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11)废活性炭:本项目拟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吸附处理非甲烷总烃,为保证处理效率,企业需每3个月对活性炭进行更换。以专用容器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12)含油抹布:设备维修作业过程中,员工会使用手套、抹布等劳保用品,难以避免会沾有油污,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13)废液化气罐燃气汽车可拆除废液化气罐,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不得随意排放。

4.3生活垃圾

统一收集至垃圾箱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