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指南】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发放流程

来源:乌拉特前旗农科局 发布时间:2024-08-08 10:18 字号: 保存 分享至:

  1、出台工作方案。旗级部门出台工作方案和通知。

  2、农户自报面积种植小麦的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向所属村组申报小麦种植面积,村组统计后及时上报当地苏木镇农牧场

  3、镇级核实与公示由当地苏木镇农牧场主导,组成面积核实丈量小组或由第三方测绘,对农户自报的小麦种植面积进行丈量核实,包括申报人信息、地块位置及坐标等,核实无误后在村民小组进行公示,公示期通常不少于5天。公示无异议的及时将补贴花名表、补贴汇总表、公示照片等资料上报旗农牧和科技局、财政局。

  4、人员身份核实。旗农牧和科技局收到苏木镇、农牧场上报的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人员花名信息表(电子版),以函件形式送达旗公安局比对是否存在死亡人员享受补贴资金,公安局及时比对后函告农牧和科技局;送达旗财政局(或编办)比对是否有财政供养人员享受补贴资金,财政局(或编办)及时比对后函告农牧和科技局。

  旗农牧和科技局对比对后的人员信息,及时反馈给当地苏木镇农牧场,若存在死亡人员、财政供养人员领取补贴款的所属苏木镇农牧场应及时整改,整改后及时上报旗农牧和科技局、财政局。

  5、复核与资金发放。旗农牧和科技局对苏木镇农牧场提报的补贴信息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旗财政部门根据复核结果将补贴资金通过财政惠民惠农补贴“一本通”系统直接发放给小麦种植者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