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特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报

来源:乌拉特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10-16 20:49 字号: 保存 分享至:
  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系统发布的不合格食品抽检信息,涉及我旗1家食品生产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生产企业名称:乌拉特前旗三顶聚能农贸专业合作社 

  (一)基本情况


  (一)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2024年07月23日,我局在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收到核查处置检验报告,编号为:LYJP-SP-24-14443,我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07月26日将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签收,并组织执法人员进行核查,经核实,2024年06月25日石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中,对石拐区永盛成生活超市经营的由内蒙古乌拉特前旗三顶聚能农贸专业合作社生产加工的五香香瓜子进行抽样检验,并委托内蒙古路易精普检测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检验,检验报告显示,生产批次为2024年01月01日的五香香瓜子,其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规定,涉嫌构成生产加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五香香瓜子的违法行为。为进一步查清事实,我股填写了《立案审批表》并附证据材料报局领导批准立案,局领导于2024年7月30日批准立案调查。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经研究决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乌前市监处罚〔 2024 〕 158号行政处罚决定:                                      

  1、没收违法所得壹佰捌拾元(180.00元);                           

  2、处以罚款壹万元整(10000.00元),共计罚没款壹万零壹佰捌拾元(10180.00元)。

  (三)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乌拉特前旗三顶聚能农贸专业合作社已向乌拉特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整改报告,监管部门已经对其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

    

  乌拉特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