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内控规范的相关事项

来源: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3-07-24 17:08 字号: 保存 分享至:

  一、幼儿园帐、伙食帐与大帐分离,分别单独核算。

  二、招待费(四单一票)

  1. 派餐单;

  2. 用餐人员名单;

  3. 加盖发票专用章或财务章的菜单(饭菜明细);

  4. 划卡小票;

  5. 加盖发票专用章或财务章的招待费发票及费用审批报销单;

  三、 差旅费、培训费(四单一票)

  1. 相关文件(政府或教育机构文件、教育主管部门及分管旗长审批);

  2. 差旅费审批单;

  3. 加盖发票专用章或财务章的宾客账单(住宿人员明细);

  4. 划卡小票;

  5. 加盖发票专用章或财务章的住宿费及差旅费审批报销单发票;

  6. 若是培训,需附会议签到表复印件、培训人员名单;

  7. 差旅费报销时市内交通费补助原则上只能报销2天的往返费用,特殊情况确需报销的,需附相关说明并单位负责人签字批准,予以报销;

  四、 物品采购

  1. 按照“三重一大”的要求,采购单位预算支出超过1万元,先到教育局办理审批申报手续,然后到财政局办理相关政府采购手续;

  2. 凡是政府采购目录规定的采购项目范围之外的项目,也要办理相关政府采购手续(自采);

  3. 支付款项时,一般情况下,收款单位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单位、中标单位一致,账款要支付给收款单位的对公账户(收款单位需提供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如果收款单位是个人,收款人要提供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银行卡复印件;如果采购单位自行采购或网购,凭付款消费划卡小票支付给经办人,否则不予报销;如果销货清单无加盖发票专用章,报销人要履行签字并按手印手续。

  五、  代管款项

  1. 凡允许收费项目(伙食费、作业本费、学生奶、校服、社会实践活动费、学生公寓床上用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教辅用书*练习册及寒暑假作业)要规范入账;

  2. 由于代收款项目坚持非盈利原则,不得有盈余;

  六、2017年部门决算及教育经费统计的教师培训费达标要求:

  教师培训费占在职人员工资的1%—2%;占公用经费的5%、占教育费附加的15%(职业教育达30%)。

  教育局——计财股

  2018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