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52824011755193F/2023-0006 | 主题分类 | 环境整治 |
| 发文机关 | 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乌政办发〔2023〕6号 |
| 成文日期 | 2023-02-10 | 公开日期 | 2023-02-10 |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关于印发《乌拉特前旗2023年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加快推动我旗城市棚户区改造任务,切实改善人民群众居住条件和城市环境,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经旗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乌拉特前旗2023年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10日
乌拉特前旗2023年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城市棚户区改造是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广大人民群众改善居住条件的迫切要求。依据棚户区改造相关规定,结合乌拉特前旗城市棚户区改造任务及旧城区改造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城市双修”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总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和科学规划、合理改造的原则,通过实施旧住宅区综合改造,进一步改变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品位、改善居住环境,建设环境优美、宜居宜业的新型城市,为市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体提供良好的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不断提高居民的幸福指数。
二、总体目标
按照《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我旗2022年计划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及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的批复》(乌政字〔2021〕56号)、《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我旗2023年计划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及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的批复》(乌政字〔2022〕184号)以及《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将部分老旧小区改造和棚户区改造项目列入2021年实施计划的批复》(乌政字〔2020〕42号)的计划安排,2022年-2024年完成天义新村东、兴盛丽景西、兴业华庭南、欣苑小区周边、丽景新城周边5个非成套住房改造项目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二完小东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共计完成1235户综合改造任务。
三、基本原则
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要求,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综合整治、配套建设”的原则,逐步实现城市平房区房屋住用安全、配套设施齐备、管理维护有效、环境整洁美化的宜居目标。
1、以人为本,因地制宜。非成套住房改造项目的实施,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采取多种方式征询群众意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妥善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切实让群众得到实惠,确保社会稳定。
2、坚持统筹规划和“宜拆则拆、宜改则改”原则。综合整治要优先于拆迁改造,综合整治改造要在旗政府统一领导下,分期分批实施,稳步推进。
3、坚持集中连片,“成套”建设原则。即改造后的棚户区住宅室内配备独立卫生间和厨房等配套设施,达到成套性住房标准,方便居民日常生活所需。室外要有上下水、硬化道路(街巷)、供暖、绿化、亮化等配套设施建设,拆除私搭乱建、清理垃圾废土、改造水冲式公共厕所等。
四、改造内容
1、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兴业华庭南非成套住房改造项目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改造片区占地面积16896平方米,改造户数90户。改造内容主要包括:铺设供水管网2094米、排水管网2088米、供暖管网4074米,道路硬化6040平方米,垃圾收储设施42个,照明36盏,改建公共厕所1座60平方米、改建换热站1座90平方米,以及相应的附属设施等。项目总投资599万元,项目建设期限:2023年-2024年。
2、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欣苑小区周边非成套住房改造项目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改造片区占地面积34680平方米,改造户数165户。改造内容主要包括:本项目配套改造内容主要包括:铺设供水管网 3137米、排水管网3144米、供热管网6075米,道路硬化 9354平方米,垃圾收储设施55个,照明49盏,改建公共厕所1座60平方米、新建换热站1座150平方米,以及相应的附属设施等。项目总投资944万元,项目建设期限:2023年-2024年。
3、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丽景新城周边非成套住房改造项目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改造片区占地面积79840平方米,改造户数395户。改造内容主要包括:铺设供水管网8200米、排水管网8315米、供暖管网15800米,道路硬化20919平方米,垃圾收储设施72个,照明63盏,新建公共厕所2座共120平方米、新建换热站1座195平方米,以及相应的附属设施等。项目总投资2225万元,项目建设期限:2023年-2024年。
4、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天义新村东非成套住房改造项目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改造户数120户,服务面积27490平方米,改造内容主要包括:铺设供水管网2045米、排水管网2075米、供暖管网2236米,道路硬化9004平方米,照明30盏,垃圾收储设施23个,新建公共厕所一座58平方米、新建垃圾转运站一座50平方米,以及相应的附属设施等。项目总投资916.40万元。项目建设期限:2022年--2023年。
5、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兴盛丽景西非成套住房改造项目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改造户数215户,服务面积53685平方米,改造内容主要包括:铺设供水管网3260米、排水管网3380米、供暖管网3805米,道路硬化11380平方米,照明55盏,垃圾收储设施54个,新建公共厕所一座60平方米、新建垃圾转运站一座50平方米,改造换热站一座197平方米,以及相应的附属设施等。项目总投资1241.45万元,项目建设期限:2022年--2023年。
6、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二完小东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征拆占地面积50000平方米,涉及搬迁安置户数250户。改造内容主要包括:铺设供水管网1355米、排水管网1497米、供暖管网2530米,供气管网1420米、供电管线1579米、弱电管线1450米、道路硬化11919平方米,垃圾收储设施42个,照明75盏,绿化工程8850平方米,围墙963米,公共服务用房1350平方米,以及相应的附属设施等。项目总投资1977万元,项目建设期限:2023年-2024年。
五、组织实施
1、加强组织领导。由旗政府分管领导负总责,旗住建局牵头负责具体工作,旗直各相关部门、驻旗各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全旗非成套住房改造任务顺利完成。
2、加强建设监管。严格执行工程监理、安全质量责任制和项目招投标制。严格工程质量管理。项目竣工后,由建设主管部门牵头,依法组织相关部门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各有关部门要对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资金筹集和安排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完善档案资料。改造工程建设档案和住户档案按规范要求建档。住户档案实行一户一档,建设档案从项目计划编制到竣工验收备案要全面完整,做到专人负责、资料齐全、管理规范,确保信息全部归档,数据准确无误。
4、加强宣传引导。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全旗非成套住房改造工作的重要意义,准确解读政策措施,及时反映工作进展情况,取得非成套住房改造区内居民的理解和支持,为全旗非成套住房改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原文下载:关于印发《乌拉特前旗2023年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