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旗领导分工调整的通知
乌政发〔2016〕53号
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关于部分旗领导分工调整的通知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各农牧场,旗直各委办局,直属公司、各企业: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一安排,我旗政府副旗长布赫同志已于近期赴北京市大兴区挂职学习。为保证各项工作正常有序运转,经研究决定,布赫同志挂职期间,所分管工作调整如下:
国土资源工作由李晓波副旗长负责;人事、社保、劳动就业工作由张平副旗长负责;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精神文明工作由斯琴巴拉副旗长负责;旅游工作由秦小云副旗长负责;信访工作由王平副旗长负责。
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
2016年4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