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乌拉特前旗推进金融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4-26 14:37 字号: 保存 分享至:

旗各有关部门,人民银行旗支行:

经旗政府同意,现将《乌拉特前旗推进金融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26日

 

 

 

乌拉特前旗推进金融知识纳入

国民教育体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持续推动金融消费者教育和金融知识普及指示精神,积极推进金融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着力构建金融知识宣传普及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广大青少年的金融素养,根据国务院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以及中国人民银行深入开展金融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试点工作要求和中国银监会、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送金融知识进校园活动的通知》(银监发〔2017〕3号)精神,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培育中国好网民”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5〕74号)精神,充分认识推进金融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的关键是将金融知识纳入基础教育的重要意义,持续推动金融消费者教育和金融知识普及工作,提高社会公众防范风险和正确使用金融服务的意识,构筑常态化金融知识普及教育阵地,让青少年更好地理解、掌握和运用金融知识,树立良好的金融行为、金融态度和风险意识,实现“教育学生、带动家庭、辐射社会”的良好效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推进金融知识纳入基础教育体系。接受良好教育的金融消费者是维护金融稳定的基石。金融知识普及教育关乎国家金融安全,是社会经济发展、深化金融改革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推进金融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提升国民金融素养是金融知识普及教育的重要方式和途径,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国民教育体系由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组成,推进金融知识纳入国民教育的核心在于推进金融知识纳入基础教育,提高青少年的金融素养。

(二)坚持金融知识普及与金融消费者教育抓早抓小。青少年学习能力强,容易接受新知识,学习金融知识有助于其提高金融素养,在未来更好地掌握自已的生活。通过对青少年普及金融知识,可以搭建起一座向家庭、社会传播金融知识的桥梁,达到教育一个孩子、辐射整个家庭、造福经济社会的良好效果。推进金融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可以实现金融知识普及抓早抓小,金融知识按年级逐步引入基础教育课程,在课堂上由身边熟悉的老师教授金融知识,让青少年更好地学习、理解、运用金融知识。

(三)坚持构建金融知识普及长效机制。金融知识普及教育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工程,除开展集中性教育活动外,应构建金融知识普及长效机制,开展广泛持续的日常性金融知识普及。推进金融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构筑常态化金融知识普及教育阵地,在最大层面上覆盖所有在校儿童和青少年,并让其在学生生涯里循序渐进地学习金融知识,从而提升金融素养,培养金融意识,改善金融行为。

三、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9年3月-5月)。制定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部门职责,准备教材课本,组建师资队伍,开展教师培训,编制教学计划并安排课表。5月完成对全旗所有小学在校五年级每月1-2课时的安排工作,为正式开始金融知识课程讲授做好准备工作。

(二)试点启动阶段(2019年6月)。召开启动会议,配备师资力量,挂牌“金融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示范学校”,发放教材课本,进入授课阶段。

(三)有序推进阶段(2019年7月-12月)。开展教学评估、考核、分析完善和总结提高工作。

(四)整体推进阶段(2020年起)。在前期考核评估、分析完善和总结提高的基础上,覆盖我旗范围内全部中小学。

四、组织保障

为有效推动金融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我旗的顺利开展,成立乌拉特前旗推进金融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长:贾永平   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长

副组长:闫     政府副旗长

 员:裴昆鹏   政府办副主任

        王洪杰   政府办副主任

        赵海军   宣传部副部长

        王永刚   教育局局长

        刘嘉耘   文广局局长

刘岳明   团旗委书记

丁文耀   金融办主任

李振宇   财政局副局长

             人民银行乌拉特前旗支行行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金融办,办公室主任由丁文耀兼任,负责协调推进金融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建立由金融办牵头,多部门全力配合的工作机制。各单位要充分协调,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强化落实,在金融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的目标、计划、实施、保障、评估等各方面规划完善,全面铺开金融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工作。

(二)加强能力建设。旗教育局形成并完善整套教育模式,包括教材发放、确定授课教师、课程安排、知识竞赛和教学评估等工作。要求充分考虑学生的理解能力和金融知识需求、由浅入深、由简入繁,系统化、科学化设置课程。

(三)明确部门职责

1.旗金融办负责建立金融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工作协调机制及相关保障机制。

2.旗教育局负责与试点学校进行具体课程时间安排及授课方式、推进金融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工作。

3.人民银行乌拉特前旗支行负责编撰教材、印制教材和教师培训,积极协助配合有关单位开展金融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工作。

4.旗财政局负责将金融知识普及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金融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工作顺利开展。

5.旗委宣传部、文广局和团委负责推进金融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工作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营造浓厚的金融知识宣传氛围,构建校园金融知识宣传长效机制。

六、监督考评

各有关单位要积极承担金融知识基础教育的工作任务,分别利用自身条件,为金融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提供坚实保障。旗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开展评估,并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旗金融办、教育局和人民银行乌拉特前旗支行于每年7月中旬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和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