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乌拉特前旗乌梁素海流域农业面源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5-15 14:40 字号: 保存 分享至: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农牧场,各有关部门:

  《乌拉特前旗乌梁素海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已经旗政府2019年第二次常务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15日

 

乌拉特前旗乌梁素海流域农业面源污染

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为加速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到位,全面加强乌梁素海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着力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巴彦淖尔市乌梁素海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有关要求,结合我旗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和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及“一湖两海”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树立绿色、低碳、循环的生态农业发展理念,坚持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发展道路,将“四控五化”(控肥、控药、控水、控膜,区域化、无害化、资源化、常态化、精准化)作为防治农业面源污染的主要抓手,着力构建常效化、可持续化的面源污染治理机制,在改善生态环境的同时,全力建设河套全域绿色有机高端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切实保障乌梁素海流域生态安全,推动农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任务

2020年,基本建立生产科学、环境清洁、约束有力、绿色高效的产地环境净化管理制度和技术体系。全旗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保持负增长,农药化肥利用率达到40%;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0%;主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41%以上;农膜当季回收率达到80%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

三、工作内容

重点实施农业投入品减排、耕地质量提升、农牧业废弃物回收与资源化利用三大工程。所有工程优先安排于乌梁素海周边地区及各类园区实施建设。

(一)农业投入品减排工程

1.智能配肥站建设项目。2019年全旗补贴任务为20个。遴选标准与条件限定:一是选择交通便利、水电配套、地形高燥的种植业集中区域;二是优选国内外大型肥料生产企业投资运行,形成“连锁超市”式经营模式;三是主选本市肥料经销大户建厂建站,推行“一站式”服务模式。四是政策扶持建设配肥站,经营者负责配套设备与其他附属设施,并建立测土配方营销网络,政策给予配方肥补贴扶持,实现输血与造血相结合。开工及完成时限:2019年3月中旬确定建设地点和主体,3月底开工,8月底完工。

2.减氮控磷项目。推广新型复合肥、缓控释肥料、微生物肥料等减氮技术,下达任务30万亩,2019年和2020年每年完成15万亩。遴选标准与条件限定:优先集中连片区域化种植;补贴的肥料品种包括高效复合肥、缓控释肥、微生物菌肥;补贴的肥料必须是我市经过2年试验示范,并列入肥料补贴名录中的推荐产品;补贴标准为每亩限定购肥50Kg,项目补贴标准统一为67.4元/亩,其余不足资金由合作社和农户自筹,补贴对象可在高效复合肥、缓控释肥、微生物菌肥中任选一种肥料享受补贴,不能重复补贴。开工及完成时限为:2019年3月中旬确定实施地点和主体,3月底开工,8月底完工。

3.种植结构调整项目。主要用于发展新特优种植业,补贴标准50元/亩,补贴内容根据种植主体实际需要,以国标地膜和肥料为主。任务为10万亩,2019、2020年每年实施5万亩。遴选标准与条件限定:瓜类500亩以上连片种植;高粱200亩以上连片种植;大田蔬菜200亩以上连片种植;水稻100亩以上连片种植;特色玉米(爆粒玉米、甜玉米等)500亩以上连片种植;设施农业园区全覆盖;花生等新特作物100亩以上连片种植。开工及完成时限为:2019年3月中旬确定实施地点和主体,3月底开工,8月底完工(设施农业除外)。

(二)耕地质量提升工程

1.水肥一体化灌溉项目。任务10万亩,2019年实施6万亩、2020年实施4万亩。按照我旗实际,经过实地勘测,在总投资不变的情况下,设计建设面积为15.065万亩,其中井灌区5.011万亩、井黄双灌区7.18万亩、黄灌区0.72万亩、智慧农业示范区2.154万亩。遴选标准与条件限定:一是遴选5000亩以上集中连片区域,优先选择土地整治大破大立建成区,建设水肥一体化示范区;二是优选靠近河湖的规模化种植区,发展黄河水澄清水肥一体化;三是对原有项目完成验收,并达到升级改造年限的水肥一体化区域进行提标扩面,建设规模掌握在10000亩以上。提标扩面优先安排智慧农业发展。开工及完成时限:2019年5月底确定建设地点和主体,9月初开工,2020年4月底完工。

2.增施有机肥项目。下达任务为增施有机肥2.5万亩,要求2019年实施1.2万亩、2020年1.3万亩。每亩推广颗粒型商品有机肥用量1吨,亩补贴800元,重点在设施农业、露地瓜菜上开展有机代替无机行动。遴选标准和条件限定:瓜类连片种植1000亩以上;露地蔬菜500亩以上连片种植;设施农业园区全覆盖。开工及及完成时限:露地瓜菜在2019、2020年3月中旬确定建设地点和主体,3月底分别发放到位;设施农业园区在2019年5月底确定建设地点和主体,2019年7月底、2020年1月底分别发放到位。

3.耕地深松深翻项目。在秋季,配合施有机肥、秸秆还田或豆科绿肥翻压,旋耕深松镇压一体化作业,建设任务为37.5万亩,2019年实施19万亩、2020年实施18.5万亩。深度30厘米以上,每亩补贴40元。遴选标准和条件限定:一是遴选农机合作社,开展社会化服务;二是农机合作社需安装自动定位检测设备,近三年在市内外作业面积均10万亩以上,农户满意率95%以上,拥有一定资金实力的优先。开工及完成时限:2019年9月底完成50%建设任务,2020年完成剩余建设任务。

(三)农牧业废弃物回收和资源化利用工程

1.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项目。农药包装物回收补贴。2019、2020年两年回收175吨(2019年回收87吨,2020年回收88吨)。遴选标准与条件限定:坚持谁销售谁收集的原则,明确各级农资经销商为第一责任人;鼓励贫困户到田间地头捡拾农药包装废弃物,直接送交至镇级转运站;建立使用者、销售者、送交者“三方一体”台账,确保收、交、转过程中计量一致,补贴真实。农药包装物回收点建设。建设11个回收站,每个回收站仓储转运房建设面积不低于150平米,钢架起脊彩钢结构,每个回收点建设补贴10万元。条件限定:选择远离村庄、水源地、地势高燥、交通便利的非耕地建设回收站,各苏木镇要充分考虑运输半径等问题,合理布局建设地点;普通照明电能够就近解决;公共安全有保障。我旗初步确定为明安镇建2个、其余苏木镇各建1个(沙德格苏木除外),也可探讨建设收贮罐解决。农药包装物回收点计划统一由企业、农药经销商等回收管理。开工及完成时限:2019年3月中旬确定建设地点,3月底开工,6月底完工。农药包装废弃物区域集中处理站。2019年建成1处旗级农药包装集中处理站,建设面积2000平方米,配套移动式压块机、运输车各一台。遴选标准和条件限定:选择相对集中的位置规划建厂,充分考虑远离村庄、水源地,地势高燥、交通便利的非耕地建设旗级包装废弃物收储中心;普通照明电能够就近解决;公共安全有保障;运营主体必须具有一定经济实力,能够组成规范的运营机构,从业人员能够熟练驾驶转运车辆,科学操作压缩机械,准确记载各级包装物转运数据,并建立电子化管理系统;对农药包装废弃物拥有一定基础知识,能够科学仓储,确保不发生人生安全事故。旗级区域集中处理站1个,在乌拉山镇(亨通公司)建设。开工及完成时限:2019年3月底开工,6月底完工。

2.农田残膜回收项目。残膜回收补贴。2019、2020年分别回收100万亩,每亩补贴12元。遴选标准和条件限定:鼓励各级农机合作社开展社会化服务,通过组建社会化服务组织回收、转运残膜;社会化服务主体需有能配置残膜回收机械的35马力以上动力装置;回收残膜以各类瓜果蔬菜经济作物为主,以玉米、向日葵残膜回收为辅,确保根茬少、杂物少、便于加工再利用;社会化服务组织要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并与残膜回收再利用企业建立紧密的合作机制,带动农户共同推进地膜回收再利用。残膜捡拾机。2019年购置残膜捡拾机500台,扶持农机合作社与农机手购买回收机具,项目给予50%以上的补贴。遴选标准和条件限定为:机具作业幅宽1.2米以上,单机价格15000左右,按照项目补贴70%左右,主体自筹30%的原则购置;优先选择本市范围内的农机具制造销售企业,近年来在当地拥有一定的使用量,农户满意程度高,使用效果好,销售服务有保障。开工及完成时限:在2019年6月底将500台残膜回收机具购置发放到位,7月底陆续开展社会化服务,实施残膜回收工程,建设任务分年度按期完成。农膜废弃物集中处理厂。2019年建设1个年处理0.5万吨的残膜处理厂。建设主体为禾兴农牧业有限公司。开工及完成时限为:2019年6月开工,10月底竣工并运行。

3.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秸秆颗粒饲料加工厂。2019年建设9个秸秆颗粒饲料加工厂,重点扶持养殖企业建设。遴选标准和条件限定:必须为规模化养殖企业,通过建设基础设施、配套加工设备、运用技术工艺,推进以玉米秸秆为主的颗粒饲料加工再利用,实现自给自用或商品化外用;建成后,必须及时与周边农户形成秸秆收储运关系,积极处理农作物秸秆,推进秸秆饲料化、肥料化利用。我旗9个秸秆颗粒饲料加工厂,分别确定为额尔登布拉格苏木1个(公忽洞嘎查绿态梦种植专业合作社)、大佘太镇2个(红明村加正德合作社、青松草业一分厂)、苏独仑镇2个(永和村范贵明合作社、永和林场飞跃合作社)、新安镇2个(华宇合作社、朔禾河农业公司)、西小召镇1个(公田村公田联发专业合作社)、白彦花镇1个(苏特茂农牧专业合作社)。完成时限:2019年10月底完成基础设施建设与机器设备购置工程,及时试运行,确保在2020年5月底全部启动运行;青贮饲料。建设2万立方米的青贮窖池。遴选标准和条件限定:扶持规模化养殖户建设经济适用的青贮窖池;根据养殖户需求设计2-3种类型的青贮窖池,根据建设容积调整单位造价,具体设计类型与补贴标准以市级标准为准;规模化养殖户建成青贮窖池,必须投入运营,发展畜牧业,不能闲置。青贮饲料建设地点包括23个肉牛养殖场、5个奶站。秸秆收储运服务基地。建设5个秸秆收储运服务基地,建设内容为半封闭式饲草料仓储棚,补贴总额800万元。条件限定:扶持规模化养殖户,建设半封闭式草棚,用于收集转运储存各类农作物秸秆;每处2000平米以上;储草棚建成后,必须购买储存各类饲草料,积极发展畜牧业,推进农作物秸秆饲料化利用。我旗确定秸秆收储运服务基地10处,补贴总额不变、按实际建设面积补贴。10个建设地点,分别在额尔登布拉格苏木2个(公忽洞嘎查弘昌公司、巴音温都尔嘎查国轩公司)、大佘太镇3个(红明村加正德合作社、青松草业一分厂、三份子村内蒙古隆华金源农牧有限公司)、苏独仑镇2个(永和村范贵明农牧专业合作社、永和林场飞跃农业合作社)、小佘太镇1个(大十份子村民福旺种养殖专业合作社)、新安镇1个(树林子村华宇农贸专业合作社)、白彦花镇1个(牧业三组苏特茂农牧专业合作社)。完成时限:2019年底完成建设与安装工程,并及时投入运行。秸秆能源化利用。2019年建成1个生产秸秆颗粒燃料5万吨的处理厂。确定在苏独仑镇苏独仑村,由内蒙古蒙葵农业有限公司建设。完成时限:2019年10月底完成基础设施建设与机器设备购置工程,及时试运行,确保在2020年5月底启动运行。

4.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固体畜禽粪便+污水肥料化利用。2019年扶持50户养殖大户配套固体畜禽粪便+污水肥料化利用设施,建设内容为畜禽粪污半封闭式砼混结构集中堆沤处理设施、固液分离设备等。遴选标准和条件限定为:遴选规模化养殖大户建设畜禽粪污半封闭式砼混结构集中堆沤处理设施;在奶牛规模化养殖场配套固液分离设备,推进粪污分别处理、循环利用;鼓励本项目中的青贮饲料窖池、颗粒饲料加工、秸秆储草棚的运营主体与该建设主体整合建设;建成后必须适时使用设施设备,科学处理畜禽粪污,推进资源化利用。我旗根据养殖场规模实际情况,结合粪污资源化整县推进项目,总补贴总额不变,由50户变更为75户,建设地点已确定,实现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配套全覆盖。完成时限为:2019年10月底完成。有机矿物复合肥。2019年建设1家年产有机矿物复合肥6万吨的企业。建设地点定在西山咀农场二分场,建设主体为丰达源公司。开工及完成时限为:2019年10月底完成基础设施建设与机器设备购置工程,在2020年5月底启动运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乌梁素海流域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工程各项建设任务顺利实施,成立了政府分管副旗长任组长、政府办副主任及农牧和科技局局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乌拉特前旗乌梁素海流域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农牧和科技局,办公室主任由窦文斌兼任,具体负责各项工程技术指导、综合汇总、进度调度、督导考核等工作。各苏木镇、农牧渔场负责建设主体遴选、确定建设地点、配套附属设施,化解纠纷、解决社会矛盾等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结合各自实际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专人负责,确立1名分管领导和1名工作人员,按要求上报工作进度。要根据工作职能和工作需要,做好协调配合,确保形成工作合力。

(二)强化示范引导。按照源头控制、过程清洁、末端利用的原则,以四控行动为抓手,通过典型示范、辐射带动秸秆综合利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残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等技术推广普及。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科普及舆论宣传,为农业环保工作创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

(三)拓宽投资渠道。相关单位要积极争取项目资金,不断拓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经费渠道,同时要加强项目资金整合力度,在不改变用途和符合管理要求的前提下资金尽量集中捆绑使用,重点投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综合治理、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残膜回收、农村生活废弃物回收处置等项目,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充分体现治理效果。

(四)严格督导考评。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领导小组结合各苏木镇农牧场建设任务制定严格的考评细则并开展经常性的督导检查。农科局要做好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的跟进督导,定期、不定期向旗委政府报告工作推进进度,及时发现反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全面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工作中敷衍应付,推进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将视情节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