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乌拉特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抽查计划》的通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的全覆盖、常态化,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乌拉特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一、总体目标
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按照自治区局的相关要求,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所有涉及市场监管领域的检查都必须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方式进行,即“逢检查、必随机”。针对同一检查对象的多个检查事项,尽可能实施跨部门联合抽查,对通过投诉举报、转办交办、大数据监测等发现的问题,应有针对性的依法依规处理。
(二)凡未制定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未经审批,不得随意、擅自实施检查。
(三)如有特殊安排和专项整治部署,可结合年度计划或增补计划,由分管领导审批后送信用监管股备案,及时修订年度检查计划,向社会公示。
(四)各业务检查单位在制定抽查计划时,既要完成抽查事项的覆盖面要求,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尽量实施内部联合检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强化对风险程度高、投诉举报多及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失信企业的抽查力度。
(五)各业务检查单位只要牵头发起与市场监管系统以外的联合检查,必须以按跨部门联合双随机的方式进行。
(六)各项业务检查单位组织实施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及时将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未公示检查结果的视为未完成任务。
三、工作要求
(一)旗局信用监管股负责组织、协调本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充实完善相应工作机制,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加强对双随机业务工作的指导。加强监管对象的数据归集和分析,进一步完善抽查事项清单和检查指引。
(二)明确监管责任。按照“尽职照单负责,失职照单问责”的原则,执法检查人员严格依据抽查事项清单和相关工作制度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未履行、不当履行、违法履行的,要依法依规处理。检查对象未被抽到或抽到时未检查出问题,只要执法人员不存在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情形的,免于追究相关责任。
(三)做好抽查与后续监管工作的衔接。通过“双随机”抽查发现的案件线索,应当建好案件台账,立案调查的案件,内附“双随机”执法检查表。同时,要按照《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作好后续的监管工作。
(四)相关股、室、所,依据旗局2022年度抽查计划,做到各类检查100%记载于企业名下,双随机检查结果100%公示。
联系人:徐娜
联系电话:7939956
附件:
1.乌拉特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表(部门内)
2.乌拉特前旗市场监督管理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表(部门内)
3.乌拉特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联合跨部门)
乌拉特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