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52824075597489F/2023-0057 | 主题分类 | 文体 |
| 发文机关 | 乌拉特前旗文体旅游广电局 | 文 号 | 乌文体旅广发〔2023〕57号 |
| 成文日期 | 2023-05-09 | 公开日期 | 2023-05-10 |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关于举办“灵山秀水·舞动前旗”乌拉特前旗第九届广场舞大赛的通知
各苏木镇文化站、乌拉山镇城区各广场舞队: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文化建设重要论述精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丰富和活跃广大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进一步提高公共文化机构公众知晓度、参与度和美誉度,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服务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2023年文化馆服务宣传周期间内,即5月27日在我旗乌兰牧骑广场举办“灵山秀水·舞动前旗”乌拉特前旗第九届广场舞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新时代文化馆:开放·融合·创新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乌拉特前旗文体旅游广电局
承办单位:乌拉特前旗文化馆
三、比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5月27日上午8:30
地点:乌拉特前旗乌兰牧骑广场
四、参赛要求
(一)参赛节目作品内容要求积极向上,突出时代性、群众性、创新性;动作设计要遵循健康和安全的原则,并体现项目特点;可从各种广场舞中自行选定并加以改编,每支广场舞队表演时间要求在5分钟之内。
(二))各参赛队自备比赛伴奏(要求U盘、MP3格式)、伴奏音乐清晰度要高。
(三)每支参赛队队员人数要求16人以上(含16人),最多不超过20人。
(四)各参赛队表演服装自备、化妆自理,要求服装统一、美观大方,符合广场舞特点。
(五)每个队员只能代表一支队伍参加比赛,不得重复交叉,如有重复,后参赛的队伍不予计分。
(六)各参赛队的使用道具要求安全、美观,不具有伤害性器械。
五、评比标准
(一)广场舞的编排新颖、有创意性、积极向上。
(二)服装与广场舞内容高度契合。
(三)表演者的精神状态、面部表情生动。
(四)广场舞整体动作流畅整齐,有较强表现力。
六、奖项设置
乌拉山镇城区:
一等奖 一名 价值2000元贝德音响一台
二等奖 二名 价值1500元贝德音响各一台
三等奖 三名 价值800元贝德音响各一台
优秀奖 六名 价值600元贝德音响各一台
苏木镇:
一等奖 一名 价值2000元贝德音响一台
二等奖 一名 价值1500元贝德音响一台
三等奖 二名 价值800元贝德音响各一台
优秀奖 六名 价值600元贝德音响各一台
七、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5月8日——5月15日
地点:乌拉特前旗文博图书中心三楼文化馆(310室)
联系人:王梅
电 话:13204785150
乌拉特前旗文体旅游广电局
2023年5月9日
政策解读文件:《关于举办“灵山秀水·舞动前旗”乌拉特 前旗第九届广场舞大赛的通知》政策解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