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52824075597489F/2024-0162 | 主题分类 | 文体 |
| 发文机关 | 乌拉特前旗文体旅游广电局 | 文 号 | 乌文体旅广发〔2024〕162号 |
| 成文日期 | 2024-11-06 | 公开日期 | 2024-11-06 |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关于推荐乌拉特前旗旗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为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乌拉特前旗旗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巴彦淖尔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管理办法》《巴彦淖尔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旗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推荐申报乌拉特前旗旗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家库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职能
旗级非遗专家库由乌拉特前旗文体旅游广电局统筹协调,抽取专家库成员组成评审委员会。具体从事对符合要求的旗级非遗项目与传承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审论证、提出评审意见等工作;对旗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构及传承人开展传习义务及传习补助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工作;为全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供科学化咨询、合理化建议、专业化指导;参与乌拉特前旗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阐释和传播等工作。
二、范围及名额
全旗范围内从事“非遗十大类”(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民俗)各相关专业的工作,长期关注或从事非遗工作,具有丰富实践与管理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旗直各有关单位每单位推荐不超过2名,旗文旅广局属各单位推荐不超过3名;各苏木镇不超过5名。
三、推荐条件
本次推荐旗非遗专家库专家均由组织推荐,要求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具有非遗各相关专业背景,具有相关专业副高以上职称;二是学术严谨、作风端正;三是能够严格遵守评审纪律和规章制度,未发生违纪违规行为;四是年龄不超过75周岁,个别专业门类可适度放宽,身体健康。
四、工作要求
(一)各苏木镇、旗直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各申请材料,填写推荐意见,确保真实有效。本次申报中符合条件但未纳入旗非遗专家库的人员,统一纳入旗非遗领域人才库,实行后备动态管理。
(二)各苏木镇、旗直各有关单位申报人材料直接报送至旗文体旅游广电局文化遗产保护股。
(三)推荐申报材料包括:《巴彦淖尔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库专家推荐申报表》(附件1)、《巴彦淖尔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库专家推荐申报汇总表》、申请人工作经历、身份证、获奖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体现推荐人业绩方面证明材料、申报人两寸蓝底照片2张、所在单位推荐意见。
(四)以上申报材料于2024年12月10日前,将签字、盖章的纸质版一式两份邮寄至乌拉特前旗文体旅游广电局,电子版报送至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都达古拉 18247892555
邮寄地址:乌拉山镇政府6楼文体旅游广电局606室
电子邮箱:qqlt888@163.com
乌拉特前旗文体旅游广电局
2024年11月6日
政策解读:《关于推荐乌拉特前旗旗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库专家的通知》解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