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1528240117551502/2025-0022 主题分类 卫生健康
发文机关 乌拉特前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  号 乌卫健发〔2025〕22号
成文日期 2025-02-24 公开日期 2025-02-24
公文时效 有效

乌拉特前旗适龄妇女免费“两癌”筛查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乌拉特前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02-24 11:24 字号: 保存 分享至: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妇女健康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自治区、市级《关于做好2025-2027年农村牧区和城镇低保家庭适龄妇女“两癌”筛查项目工作的通知》,切实保障广大妇女健康权益,降低乳腺癌、宫颈癌(以下简称“两癌”)发病率和死亡率,提高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率和早诊早治率,强化妇女保健意识,结合我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适龄妇女免费“两癌”筛查和健康教育,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资源整合、社会参与的妇女常见病防治模式和协作机制,提高基层医疗卫生保健机构的服务能力,普及健康科普知识,提高妇女“两癌”早诊早治率,降低死亡率,进一步提高我广大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和健康水平。

  二、工作原则

  (一)知情自愿原则 

  坚持免费筛查自愿和知情选择的原则,通过宣传教育,推广健康理念,引导适龄妇女积极进行筛查,及时了解妇女健康状况,做到“两癌”的早预防、早发现、早治疗。

  (二)方便群众原则

  按照快捷有效、便民利民的原则,不断优化筛查工作程序,提高筛查质量,为广大妇女提供便捷、优质、温馨和人性化的健康管理服务。

  (三)全程服务原则 

  筛查机构要维护筛查对象的合法权益,尊重个人隐私权和知情权。对筛查出的阳性或可疑者,及时进行追踪和随访。

  (四)免费筛查原则

  符合免费条件的妇女,筛查服务项目实行免费。需进一步进行自费检查、确诊与治疗的,应明确告知,并征得筛查对象同意。

  三、筛查机构筛查范围

  筛查机构:乌拉特前旗妇幼保健院

  筛查范围:35-64周岁农村牧区及城镇低保适龄妇女。鼓励、支持驻我的各级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集中组织本单位内部适龄女职工自愿至定点机构参与免费“两癌”筛查。

  四、筛查内容免费“两癌”筛查内容

  包括健康教育、咨询、医学检查、医学建议、随访等。


  乌拉特前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2月24日


  政策解读:关于《乌拉特前旗适龄妇女免费“两癌”筛查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