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宏芳继承公示

来源: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1-06-01 10:16 字号: 保存 分享至:
  

   

  继承人:高宏芳

  被继承人:高有良、王彩凤

  被继承人的房屋坐落: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新区(绿都花苑)2号楼4单元422号(房权证乌前字第101021501417号)。

  房屋产权证号:房权证乌前字第101021501417号,面积:99.19平方米。

  被继承人高有良于20161110日死亡;被继承人王彩凤于20201102日死亡,现继承人 高宏芳 要求继承高有良、王彩凤的遗产,已向我中心提供了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现继承人高宏芳申请上述不动产的转移登记,由一人继承。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0478-3235806)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告

  

 

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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