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桂芬继承公示

来源: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1-06-04 11:13 字号: 保存 分享至:
  

   

  继承人:曲桂芬

  被继承人:刘国华

  被继承人的房屋坐落: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九区一街坊(土地证号:乌前国用(2004)字第402000257号,房权证前字第3261号)。

  房屋产权证号:房权证前字第3261号(土地证号:乌前国用(2004)字第402000257号),房屋面积:90.31平方米;土地面积:158.9平方米。

  被继承人刘国华于19940412日死亡;现继承人曲桂芬要求继承刘国华的遗产,已向我中心提供了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现继承人曲桂芬申请上述不动产的转移登记,由一人继承。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0478-3235806)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告

 

 

  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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