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得水继承公示

来源: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1-06-17 10:19 字号: 保存 分享至:
  

   

   继承人:于得水

  被继承人:赵秀梅

  被继承人的房屋坐落: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六区(旭日花园小区)1号楼4单元421号(房权证乌前字第101021105127号)。

  房屋产权证号:房权证乌前字第101021105127号,面积:102.39平方米。

  被继承人赵秀梅于20190719日死亡,现继承人 于得水 要求继承 赵秀梅 的遗产,已向我中心提供了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现继承人 于得水 申请上述不动产的转移登记,由一人继承。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0478-3235806)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告

 

 

  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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