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继承人:郭志花
被继承人:张存飞
被继承人的房屋坐落: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十六居区(天义林海长隆湾三期)51号楼4单元441号(房权证乌前字第101021203554号)。
房屋产权证号:房权证乌前字第101021203554号,面积:104.21平方米。
被继承人张存飞于2021年08月11日死亡,现继承人 郭志花 要求继承 张存飞 的遗产,已向我中心提供了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现继承人 郭志花 申请上述不动产的转移登记,由一人继承。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0478-3235806)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告
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