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子豪继承公示

来源: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1-12-06 09:59 字号: 保存 分享至:
  

   

  继承人:刘子豪

  被继承人:刘红军

  被继承人的房屋坐落: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十四居区(欣苑小区)8号楼1单元121号(房权证乌前字第25033号)。

  房屋产权证号:房权证乌前字第25033号,面积:97.79平方米。

  被继承人刘红军于20180506日死亡,现继承人 刘子豪 要求继承 刘红军 的遗产,已向我中心提供了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现继承人 刘子豪 申请上述不动产的转移登记,由一人继承。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0478-3235806)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告

  

 

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1206